林雨新雖否認有貼文,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該發文內容與其經手業務有關,且有媒體曾經報導,而曾於浩鼎新事業發展處擔任處長的李敏碩出庭時,面對檢察官詢問:「該疫苗是否會產生攻擊正常細胞的安全性疑慮?」,也證稱說:「正式版我們提供給衛福部的是不會,但是曾經看到內部報告是會引起細胞死亡,甚至動物死亡…」
檢察官另外又問:「該疫苗是否有潛在的或嚴重的或慢性的副作用?」,李敏碩也回答:「我們從動物的數據看起來是有,人體的數據也有零星的幾件。」,因此認定林雨新的發文並非全然憑空捏造。
但因林雨新在文中使用dirty vaccine(骯髒疫苗)、inferior vaccines(劣質疫苗)、fake drugs(假藥)等詞,已經超越合理評論的範圍,足以詆毀浩鼎公司聲譽,所以依公然污辱、妨害信用等罪名起訴;另查無林在發文前後時段買賣浩鼎股票、權證相關證據,認定不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意圖影響股價等罪嫌,林獲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