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8.18 07:28 臺北時間

【全文】經濟部長姪子爆醜聞 駐德外交高官性騷女下屬

外交部駐漢堡辦事處前處長沈文強被控性騷擾女部屬,遭調職回台。圖中女性非當事人。(翻攝漢堡辦事處官網)
外交部駐漢堡辦事處前處長沈文強被控性騷擾女部屬,遭調職回台。圖中女性非當事人。(翻攝漢堡辦事處官網)
駐外單位爆發性騷擾醜聞。已婚的外交部駐德國漢堡辦事處前處長沈文強,遭控對女部屬言語騷擾、送禮追求、強邀約會,甚至有不恰當的肢體碰觸,女方忍無可忍,特別飛回台灣向外交部申訴,結果外交部僅將沈調回台灣,並記一支申誡了事,引發眾怒。本刊調查,沈文強的叔叔是現任經濟部長沈榮津,也因此官官相護的說法已在外交圈傳開。
外交部的一封電子郵件,讓一起發生在德國外館的性騷擾案意外曝光。今年7月3日,外交部發出的電郵寫道:「有關您108年6月30日電子郵件舉報本部駐漢堡辦事處處長沈文強性騷擾女部屬一事,本部已依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懲處。本案查處結果亦函知監察院在案。」
外交部的電郵,讓沈文強涉性騷擾案意外曝光。(讀者提供)

藉公務拗出遊 傳訊騷擾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沈文強因性騷擾事件,被外交部記了一支申誡,從德國調回台灣,目前在外交部國際傳播司擔任「總領事」,雖然已被拔掉主管職務,但看在許多基層外交官的眼裡,卻無法接受,認為外交部「輕輕放下」,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遭到嚴懲,簡直天差地遠。
沈文強擔任駐漢堡辦事處處長剛滿1年,就因性騷案遭調職。(翻攝外交部官網)
此外,沈文強的叔叔是現任經濟部長沈榮津,是否因官官相護才讓沈文強免於受到更進一步處分的說法,更是在外交圈傳得沸沸揚揚。
該人士透露,沈文強前年9月接任漢堡辦事處處長後,看上了一名單身的年輕女部屬,也許是被愛情沖昏頭,他竟不顧已婚的身分,多次用手機傳簡訊騷擾對方,甚至假公濟私,強邀女方約會、出遊。
現任經濟部長沈榮津(圖)是沈文強的叔叔。

記申誡調回台 輕縱惹議

這名在漢堡辦事處服務的年輕女外交官,在台灣已有論及婚嫁的男朋友,但因畏懼沈文強的權勢,一直隱忍不發,結果沈得寸進尺,除了繼續傳騷擾簡訊、邀她約會,還送禮物追求她,甚至出現不恰當的肢體接觸。
知情人士說,被處長性騷擾的女外交官在漢堡當地無依無靠、求助無門,最後忍無可忍,自掏腰包飛回台灣,並拿著沈文強傳給她的簡訊當成證據,向外交部申訴。外交部事後雖依照《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規定,召開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但僅記了沈一支申誡、調他回台,與其他類似案例的當事人,動輒遭彈劾、免職的下場,猶如天壤之別。
沈文強在駐漢堡辦事處處長任內,被控對女部屬傳騷擾簡訊、送禮追求、強邀約會。
沈文強性騷擾女部屬卻遭輕縱的消息傳開後,引發外交圈一片譁然,知情人士氣憤地說,很多人都為該名女外交官感到憤憤不平,此事也在漢堡當地僑界引起議論。本刊調查,沈文強是在去年10月被拔官,走得很突然,連「惜別僑界茶會」的慣例都沒辦,就匆匆回台,依此時間點推論,女外交官應該是在去年8、9月間返國申訴,要求上級給個交代。
該人士痛批,沈文強是駐外單位處長,在當地代表國家與德國官員交流並與僑社活動,並非基層的外交官,理應以最高標準來要求,結果在漢堡當地卻做出這種有辱國家顏面的事,丟臉丟到國外,卻還能繼續享有厚祿,實在讓人無法忍受。
漢堡辦事處在這間高級飯店舉辦2017年國慶酒會。(翻攝漢堡辦事處官網)
漢堡辦事處舉辦的2017年國慶酒會,邀請當地僑界及德國政商界人士出席。(翻攝漢堡辦事處官網)
他告訴本刊,女外交官當時每天面對心懷不軌的長官騷擾,擔心受怕,要不是忍無可忍,誰願意冒著舉報長官、影響前途、受人指點的風險,花大筆機票錢回國指控自己的上司?結果搞了半天,沈文強所受的處分不痛不癢,外界也沒人知道他的惡行惡狀,讓女外交官大失所望。

高官性騷懲處 大不相同

該人士不滿地說,沈文強是簡任高階外交官,卻對年輕女部屬性騷擾,使對方身心受創,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年輕女助理事件,幾乎一模一樣,都是簡任高官利用權勢,騷擾、邀約女部屬,也因此很多人把沈案稱為外交部版的「陳鴻斌案」,但二案懲處的力道卻是大不相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因性騷女助理,被監察院彈劾,並遭職務法庭判決免職。(翻攝東森新聞)
司法院不但將陳鴻斌移送監察院,監察院還將陳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後陳雖提前辦理退休,仍遭判免職,每個月退休金少了快10萬元。反觀外交部的作法,僅將沈文強從德國調回台,並記一支申誡了事,連監察院都沒立案調查,讓他照樣坐領高薪,未來還可領取高額的退休金,「沈手眼通天,能讓監察院當作沒看見、放他一馬,實在很有一套。」知情人士質疑。

外交部傳醜聞 已非首例

該人士進一步指出,除了陳鴻斌案,台北市景美國中教務主任許水龍性騷擾女職員案,監察院也是強力介入、調查彈劾,最後令其去職;但對於沈文強案卻是完全不聞不問,讓人不得不懷疑是否因為有經濟部長沈榮津當靠山,他才能平安下莊?
景美國中(圖)教務主任許水龍性騷擾女職員,遭彈劾免職。(翻攝Google Map)
本刊調查,沈並非正統外交官出身,官場上卻能藍、綠通吃。出身行政院新聞局的沈文強,在2011年馬英九擔任總統時,被拔擢為駐德國柏林新聞處主任,隔年轉任駐德國代表處新聞發言人。
政黨輪替之後,沈文強在2017年先擔任外交部NGO(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隨後外放德國,擔任駐德國副代表,成為謝志偉的副手,同年9月正式接任駐漢堡辦事處處長一職。
派駐漢堡後,沈文強十分活躍,同年10月的國慶酒會、年終的漢堡大學校友會舞會,及去年初的漢堡迎春宴等場合,他都帶著妻子一起出席,與當地僑領及政商界人士同歡,不料任期剛滿一年,就因性騷擾女部屬的爭議,黯然下台。
沈文強(中)上任之初,與太太(左)一同出席漢堡辦事處的國慶酒會。(翻攝漢堡辦事處官網)
除了沈文強之外,外交部近年來至少傳出3起性騷擾醜聞,其中,最知名的就屬李中偉案。2013年馬英九執政期間,前駐美代表處國會組組長李中偉,遭女部屬指控,在辦公室對她性騷擾。女方控訴,李多次對她言語、肢體騷擾,並企圖親吻或強抱、牽手,她原本擔心事情鬧大不好,選擇隱忍不發,但李越來越離譜,持續對她騷擾,她實在受不了,才開始蒐證自保。
不過,女方的指控經外交部調查後,竟以「打情罵俏、不構成性騷擾」結案,高層事後也僅將李中偉調回外交部國際組織司轉任參事、記申誡了事。女方質疑官官相護,於是檢附錄音光碟,提起行政訴訟。全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審理,認定外交部的決議違法,判被害人勝訴,撤銷原處分,要求外交部對性騷擾案重新懲處,重重打臉外交部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
沈文強在漢堡辦事處處長任內,曾組隊參加當地的慈善路跑活動。圖中女性非當事人。(翻攝漢堡辦事處官網)
現任台中市長、當時的立法委員盧秀燕就曾在質詢時痛批,外交部的女性職員在公家環境被性騷擾,經被害人檢舉、委員會調查,依然懲處不公,外交部申訴委員會形同虛設,委員會成員應被調查追究。對於當時外交部決定要提起上訴,盧更直言荒謬,還說性騷擾的人官越升越大,建議首長連帶處分。
台中市長盧秀燕擔任立委時,曾痛批外交部對高官性騷案懲處不公。

監院未查沈案 啟人疑竇

此外,2012年,外交部領務局也爆發性騷擾案,一名戴姓官員參加KTV聚會時,涉嫌對2名女同事伸出鹹豬手,整起事件先是在外交部內的外交改革網路論壇傳開,當時立委陳亭妃接獲陳情後,也於立法院痛斥外交部沒有嚴懲戴姓官員,涉嫌包庇。
另一件醜聞發生在2011年6月,前駐斐濟代表處一等祕書劉壽軒涉嫌對當地女雇員性騷擾,懲處結果也是調回台灣外交部,同時記申誡二次。當時的立委高志鵬就炮轟外交部官官相護,並怒指高階駐外官員涉及性騷只記申誡,加害人不痛不癢,外交部才會接連爆發醜聞。
立委陳亭妃痛斥外交部在爆發戴姓官員性騷擾女同事案件後,涉嫌包庇。
高志鵬指控,劉壽軒不但在上班時間偷看色情圖片,甚至二度對當地女性雇員襲胸,「他說會有這樣的衝動,是因為剛看過A片!」高志鵬強調劉已非初犯,在悔過書上寫著愧對長官、同事、家人,願接受應有的懲罰,但是外交部卻選擇輕縱、息事寧人,根本是丟臉丟到國外。
本刊調查,外交部官網PO了一份「禁止性騷擾」書面聲明,強調為防治及處理員工性騷擾事件,提供免受性騷擾的工作環境、維護當事人權益及穩私,特別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訂定「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目的是保護員工不受性騷擾威脅,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希望提升主管與員工兩性平權的觀念,杜絕性騷擾事件發生。
外交部(圖)在台及駐外高官性騷擾女部屬的醜聞不斷。
但外交部的聲明形同具文,高階主管性騷擾女部屬的醜聞不斷,當時三起性騷擾案爆發之後,立委爭相炮轟外交部包庇,監察院也被要求介入調查,相較此次沈文強性騷擾事件,未見任何立委質詢,也不見監院立案,確有啟人疑竇之處。

向勞動局申訴 避免包庇

曾發生過科長性騷擾女職員事件的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公務員涉及性騷擾,可能面臨行政罰及刑事罰。行政罰部分,若加害人所屬機關的申訴委員會包庇或輕縱,就不會移送監察院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進一步調查、彈劾,此時被害人可直接向工作所在地政府的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本案雖發生在德國,但員工仍直屬外交部,可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訴,如此便可避免機關內部輕縱的疑慮。
外交部長吳釗燮處理沈文強遭控性騷案,被質疑輕縱。
至於刑事罰能否成立,則需視被害人是否提出告訴、證據是否充足而定。律師提醒,若與有性騷擾前科的人獨處,最好隨時錄音蒐證,但一般來說,性騷擾多半事出突然,且現場大多只有兩造當事人,因此被害人最好在事後透過簡訊或電話質問加害人,取得對方的道歉簡訊或錄音,這樣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

沈文強小檔案

現職:外交部國際傳播司總領事

出生:台南新營

家庭:已婚、有子女;叔叔是經濟部長沈榮津

經歷:

  • 2007年 行政院新聞局簡任11職等專門委員
  • 2011年 駐德國柏林新聞處主任
  • 2012年 駐德國代表處新聞發言人
  • 2017年 外交部NGO(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駐德國代表處副代表;駐德國漢堡辦事處處長

性騷擾刑責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地方政府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處罰二分之一。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公務員涉性騷擾行政處分

依相關懲處規定送考紀會,視情節作成申誡、記過、記大過及免職等處分。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