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9.29 19:52 臺北時間

小琉球遊客疑腳踩手壓海龜惹眾怒 海巡署找到人了

網友到小琉球遊玩,拍攝影片發現有遊客疑似手腳並用壓制騷擾海龜。(翻攝自小琉球聯盟臉書)
網友到小琉球遊玩,拍攝影片發現有遊客疑似手腳並用壓制騷擾海龜。(翻攝自小琉球聯盟臉書)
有遊客在屏東縣小琉球龍蝦洞戲水時發現海龜並開心攝影,但他們回頭檢視影片時,看見另外3名遊客疑似手腳並用壓制住另一隻海龜,他們決定將影片PO上網,疾呼「保護跟保育生態」的重要性。
網友將拍到的影片和擷圖上傳至公開社團「小琉球聯盟」,他表示跟家人開開心心去小琉球龍蝦洞拍到海龜,卻發現影片中其他三位遊客的其中一位手指水裡大喊「我踩到了」,把腳移開後讓另一位朋友繼續壓著,放大的圖片讓他認為對方壓制的水下生物「疑似就是海龜」。
他貼出影片放大擷圖並進一步推測:「連(海龜)頭都看得出來,雙手像是壓著什麼大型的東西,很明顯如果這個東西如果不會動,那應該也不需要被壓著。」他說,「當時我妹妹還大聲提醒前面的男生不要碰到我們原本在注意的那隻海龜,所以他們偷偷壓著不敢張揚,事後回想越覺得生氣與難過。」
原PO後續又貼出新進度,是自稱那3名網友的解釋:「無論您相信與否,這邊想與您另外說明,我們『確實』沒有碰到任何海龜,我們『確實』也有看到海龜。影片中我朋友非壓著的動作,而是蹲著抓那塊『石頭』,喊踩到的是『海膽』。」
然而,網友看到影片後都相當氣憤,有人直接將影片轉傳給海巡署長室檢舉,而海巡署第5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接獲舉報後立即發動同仁追查,已在島上找到疑似騷擾海龜的3名男子、並通知他們至小琉球安檢所說明原委釐清真相。
第5岸巡隊人員表示,若這幾位遊客壓制海龜的情節屬實,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觸犯者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岸巡隊也呼籲民眾到野外遊玩時,若遇到野生動物,應保持「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的三不原則。如果發現疑似有人非法騷擾野生動物的情形,請撥打海巡署專線「118」檢舉,一起來保護台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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