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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不傻繳1】罹癌發現保單停效 他聰明主張讓保險公司賠40萬

保戶收到保險公司的催告通知或郵局的招領通知,要盡快補繳保費,避免保單停效失去保障。
保戶收到保險公司的催告通知或郵局的招領通知,要盡快補繳保費,避免保單停效失去保障。
每個保戶定期要繳保費,但很多時候卻因為疏忽應繳而未繳,此時會牽涉到保單效力問題,由於保單一旦過了繳費寬限期,就會進入「停效」狀態,而停效超過2年的保單,保單將「失效」喪失保障,不可不慎!
王先生投保繳費20年期的終身癌症險,每年保費從銀行帳戶扣款,豈料因未察覺到帳戶餘額不足,導致保險公司扣款第11年保費時失敗,同時他又沒有收到繳費催告通知,一直到去年發現自己罹癌要申請理賠,才被告知保單已經停效,「我不是故意不繳,也很冤枉沒收到通知!」
保險公司的處理讓王先生非常不愉快,因為多數醫療險無法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果沒有爭取復效,等於繳了10年共16萬元的保費付諸東流;所幸王先生主張沒有收到催告通知,且提出保單有責任準備金,卻沒有現金價值和墊繳功能,有違保險精算原理,也傷害消費者權益,這才讓保險公司同意他補繳2年保費後復效,並依條款辦理理賠,王先生因此拿到40多萬元的保險金。
由於王先生罹癌發生在停效期間,正常情況,保險公司不會同意理賠,但他懂得向保險公司爭取權益,因此這張終身癌症險還是發揮功效,算是順利落幕。不過,很多保戶遇到類似的事情,卻是自認倒楣,讓繳了多年保費的保單權益歸零。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委兼總經理卓俊雄表示,保險公司的催告通知並非寄出就算數,必須有寄送到達的事實才具效力。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委兼總經理卓俊雄表示,當保戶沒繳交續期保費時,保險公司有催告的義務,如果保戶在催告通知到達後的30天寬限期內仍沒有繳款,保單契約的效力就會停止。「重點是,催告通知不是寄出就算數,必須要有送達的事實,如果保險公司沒辦法證明保戶有收到催告,就無法產生效力,那麼契約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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