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起火點為連棟的舊公寓, 1、2樓作營業辦公使用,3、4樓及頂樓加蓋則是隔成16間至20間雅房出租。北市府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此建物是領有使用執照的4樓合法建物,原核准用途為住宅,共16個門牌,比對空照圖等資料發現,4樓頂加是民國83年以前既存違建與火警無直接關係,建物也無檢舉通報紀錄,後續將派員持續查明處理。
警消抵達現場時發現2棟公寓已全面燃燒,火勢延燒兩棟公寓,波及到旁邊住戶和樓下的茶藝館,共計燃燒270平方公尺,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
據萬華分局表示,目前相關的火場鑑識調查工作消防單位都還在進行中,經調閱監視器尚未發現有可疑縱火犯,將針對起火原因作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