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4.16 09:27 臺北時間

王景玉逃死刑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不該由全民承擔再犯風險

王景玉2016年3月殺害女童小燈泡,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本刊資料照)
王景玉2016年3月殺害女童小燈泡,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本刊資料照)
2016年3月一起轟動社會的凶殺案件,凶嫌王景玉在台北市內湖區街頭殺害一名3歲女童「小燈泡」,歷經4年的訴訟,最高法院認為王景玉的精神障礙疾病可以矯治,降低再犯可能性,沒有必要判處死刑。15日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受害女童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及女童父親劉大經共同發表聲明,「判決結果不符期望,令我們感到遺憾」。 我們在原二審與更一審皆對量刑表達相同意見,這是訴訟程序必要的一部分,每次的表態都是試煉著我們如何對待人生的不幸、對犯行的仇恨,坦白說「每一步都很艱難,請體諒我們的悲憤。」
王婉諭認為,既然司法做了決定,我們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正視犯人的處遇,達到真正的矯正效果,「不該由全民承擔再犯風險」。在悲憤之外,我們會致力於改善犯罪被害人與家屬的困境,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讓弱勢有所依靠,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成長。
最後王婉諭感謝一路以來社會大眾對本案的關切與對家屬的支持,我們把悲傷留給自己,寄希望與改革於未來,也請大家把對我們個案的關心,轉化成對社會的改革力量。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他尊重法官及檢察官的認定,在政策上會檢討現行法規是否充足,尤其是在判斷嫌犯是否有精神疾病問題上,應有一套精緻的標準,提供司法人員斷定。否則每個犯人都用精神疾病來減輕刑責,政府及社會都不樂見,所以法務部會從制度面來檢討。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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