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除出任監察院長,也將依法兼任第1屆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其他獲立院同意通過的監委被提名人,包括7位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的監委被提名人,資深婦權工作者紀惠容、前立委王榮璋、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總統府原轉會委員鴻義章等4位新任監委,以及3位現任監委王幼玲、高涌誠、田秋堇。

另還包括現任監委趙永清、蔡崇義、林盛豐、王美玉,新提名的監委包括前台北市副市長的陳景峻、衛福部次長蘇麗瓊、前台聯立委賴振昌、時代力量創黨元老後退黨的醫師林郁容、醫師蕭自佑、民進黨前立委葉宜津、前教育部次長范巽綠、前國安會諮委林文程、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郭文東、律師張菊芳、世新大學資訊傳播系教授賴鼎銘、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浦忠成、審計部副審計長王麗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委施錦芳、律師林國明。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監察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分同意就可通過。立法院現有113席立委,換言之,被提名人只要獲57張同意票,即為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