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3度接到海軍臨時召集令,3次都未到。據了解,2015年黃男接到臨時召集令後,應以編號1號應召員身分,於2月9日到高雄「海軍陸戰隊學校」報到,但是遲遲未到,遭逮後坦承犯行,北院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
2018年黃男2度被選中召集,將以編號007在3月26日17時前,到高雄海軍陸戰隊學校報到,不過黃男仍未到,經台北市後備指揮部送辦後;北院依妨害兵役罪、累犯,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接著今年黃男3度中籤選臨時召集,仍堅持超過期限2天不到。
黃男面對法官表示,自己國中畢業,目前從事安裝遊樂器材工作,月收約3萬元,但北院認黃男屢次召集不到、嚴重妨害兵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前後加總,黃男因不願教召供被罰了4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