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8.13 15:10 臺北時間

政院拍板滿18歲可自主結婚 不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行政院今(13)日拍板修改民法部分草案,其中將男女結婚年齡改為年滿18歲即可自主結婚,不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取自pexels)
行政院今(13)日拍板修改民法部分草案,其中將男女結婚年齡改為年滿18歲即可自主結婚,不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取自pexels)
行政院今(13)日拍板修改民法部分草案,其中將男女結婚年齡改為年滿18歲即可自主結婚,不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訂婚年齡則改為男女雙方皆滿17歲,預計2023年元旦可實行。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主持院會通過法務部提報的「民法修正草案」,通過將原本現行18~20歲男性、16~20歲女性結婚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改為男女皆滿18歲即可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自行結婚,訂婚年齡也從原本的男性為17歲、女性為15歲,改為男女訂婚年齡均需滿17歲。
蘇貞昌表示,18歲公民權已是國人高度共識,且91年前所實施的民法所訂年齡已和現實社會情況大相逕庭,整體人民成熟度、教育程度及相關運作也已不同於往昔。且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也是回應民意。
行政院指出,修改民法涉及法令數量眾多,因此至少需要兩年緩衝期執行,暫定實行日期為2023年元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