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主持院會通過法務部提報的「民法修正草案」,通過將原本現行18~20歲男性、16~20歲女性結婚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改為男女皆滿18歲即可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自行結婚,訂婚年齡也從原本的男性為17歲、女性為15歲,改為男女訂婚年齡均需滿17歲。
蘇貞昌表示,18歲公民權已是國人高度共識,且91年前所實施的民法所訂年齡已和現實社會情況大相逕庭,整體人民成熟度、教育程度及相關運作也已不同於往昔。且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也是回應民意。
行政院指出,修改民法涉及法令數量眾多,因此至少需要兩年緩衝期執行,暫定實行日期為2023年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