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9.24 11:25 臺北時間

「電梯寬敞難被不小心碰觸」 他對書記官襲臀判刑6個月

高雄彭姓男子被控在法院人員進行動產查封時,對書記官襲臀被判刑6個月。圖為示意圖,當事人與本新聞無關。(本刊資料照)
高雄彭姓男子被控在法院人員進行動產查封時,對書記官襲臀被判刑6個月。圖為示意圖,當事人與本新聞無關。(本刊資料照)
高雄彭姓男子被控在法院人員進行動產查封時,接連伸鹹豬手對女司法事務官及女書記官襲臀,被害人憤而舉發。彭男雖否認,但調出電梯內監視影像後,高雄地院法官判他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兩罪成立,應執行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彭男於去年5月間與3名法院人員進行動產查封程序,他先在3名女公務員進入大樓1樓大門時,用手碰觸女書記官的臀部。在3人步出電梯時,又內偷摸女司法事務官的臀部,該名司法事務官表示,她走出電梯後側身欲讓彭男通過去按債務人住處門鈴,彭突然以手觸摸她右臀部,但現場空間寬敞,不可能被「不小心」碰觸。
高雄地院審理根據調閱監視器畫面,認定受害女公務員指控和影像證據相符,彭男卻辯稱,他在法院擔任10多年民事執行案件代理人,接觸窗口都是書記官,當書記官回答問題態度敷衍,他就會急躁,或許雙方在電話溝通過程中有不睦。
高雄地院認為被告無視被害人執行公務,竟為滿足一己私欲,毫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又蔑視國家公權力,犯後態度不佳,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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