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12.03 12:56 臺北時間

毒趴搞「迷姦水」成雜交趴 2男接連硬上傳播小姐遭逮捕

林男在傳播小姐的汽水中摻入「迷姦水」GHB等管制藥品,並與許男性侵得逞。(翻攝畫面)
林男在傳播小姐的汽水中摻入「迷姦水」GHB等管制藥品,並與許男性侵得逞。(翻攝畫面)
桃園林姓、許姓2名男子到汽車旅館開趴並叫來一名傳播小姐助興,結果過程中覺得不夠過癮,林姓男子竟然在傳播小姐的飲料中加入「迷姦水」後性侵得逞,傳播小姐一早起床發現自己全裸、全身酸痛,旁邊還躺著全裸的2名男子,懷疑自己遭到灌毒、輪姦憤而提告。法院審理時,認為許男乘機性交對他求刑,其中,林男因為已經死亡,判處公訴不受理。
警方調查,22歲林男與27歲許男,在2018年8月17日至汽車旅館找來傳播小姐開毒趴,結果林男趁傳播小姐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把俗稱「迷姦水」的γ-羥基丁酸,加入傳播小姐的汽水中。不久後,傳播就開始頭暈目眩,林男先在廁所無視對方反抗性侵得逞,結果許男見狀有機可乘,也接連硬上傳播小姐。直到隔天早上6點,傳播小姐清醒後,才趕緊打電話報警逮捕2男。
檢方調查,林男女許男雖辯稱是與傳播小姐合意性交,但是傳播小姐拿出驗傷單表示,當天自己受到多處挫傷,不可能是自己自願的,而且一早醒來發現自己全裸的時候她有大聲尖叫,尿液中也呈現多種毒品反應,認為自己是遭到「灌毒」後輪姦。
法院審理時認為,在傳播小姐的下體中有採集到許男的DNA,認定他趁女子服用毒品後,意識不清的狀態下性侵得逞,造成傳播小姐身心受到巨大創傷,而且直到起訴後才坦承吐實,依據乘機性交罪判處他3年2月徒刑,而林男因為在審理階段死亡,判處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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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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