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1.01 11:45 臺北時間

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申請 黎智英才保釋8天又還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但保釋才8天,日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申請,黎智英再遭還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但保釋才8天,日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申請,黎智英再遭還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詐欺罪、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起訴,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但保釋才8天,律政司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並申請臨時命令要求在等候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昨(31)日終審法院批准申請,黎智英再遭還押。
黎智英日前獲准保釋但條件嚴苛,不僅得付出千萬港元保釋金,不得離港、不可離開住家也不得受訪和在社交平台上發言以及數項條件,但律政司隨即要求還押,該案昨於終審法院開庭。
《立場新聞》報導,終審法庭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及張舉能出席,聽完雙方陳詞後,批准律政司申請,宣布黎智英於2月1日舉行上訴聆訊期間必須繼續羈押。
法官裁決指出,高等法院法官的決定是否錯誤仍有可爭辯之處,此次爭議核心為是否應該批准黎智英保釋,應該維持主任裁判官蘇惠德一開始的決定,所以還押黎智英。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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