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3.01 14:17 臺北時間

中年單親爸裝大學生上網把妹 揪少女車震還逼她在學校拍裸照

一名40歲單親爸爸,上網假裝成大學生,騙少女交往,發生3次性行為。(示意圖,pixabay)
一名40歲單親爸爸,上網假裝成大學生,騙少女交往,發生3次性行為。(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40歲陳姓單親爸爸,上網假裝成大學生,認識13歲少女,兩人進而交往,期間陳帶少女到摩鐵嘿咻、車震,還要求少女拍下裸照給他。一、二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5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與妻子離婚後,獨自扶養2名國小子女,2018年10月他上網自稱是大一新生,認識13歲少女並交往。陳男利空少女放學的時間,3度約少女上摩鐵、車震,還要求她在學校廁所、浴室自拍裸照,將照片供陳觀賞,少女父親得知後,憤而報案提告。
法院審理時,少女證稱陳男都叫她「寶貝」「老婆」,她也認定對方是男朋友,表示當時「有一點喜歡」陳男,若她不願意傳裸照,陳男也會回生氣的貼圖。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也願意與少女的父親和解,但他沒有能力負擔對方提出的金額。
一、二審認為,陳男是單親爸爸,育有2名子女,年紀與少女相仿,仍冒充男大生,欺騙年幼無知的少女,犯罪情節嚴重,陳還要求女方拍攝裸照,對少女身心發展有不良影響,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製造少年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5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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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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