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7.28 11:34 臺北時間

網友交往後變夢魘 男威脅散布不雅照逼「拍片」

一名女子和網友交往後,被逼拍自慰影片;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一名女子和網友交往後,被逼拍自慰影片;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一名林姓女子上網交友,認識一名住在台北市的溫姓男子,林女以為2人關係升溫,私下傳了裸照給對方,沒想到竟遭到溫男威脅,要她錄製「脫光光自慰」影片給他看,還稱「要聽到呻吟聲」;林女驚恐報警,溫男也坦承犯行,卻遲未與被害人和解,法官審理後,認為他涉犯《刑法》強制未遂罪,將他判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在今年1月間,溫、林2人透過臉書社團「男神女神交友聯誼社」相識,聊天後成為好友,林女更有意進一步交往,溫男於是趁機要求林女傳「性感一點的照片」時,林女不疑有他,傳了自己的裸照給溫男。
沒想到這一傳卻成為夢魘,溫男取得裸照後,多次傳訊息給林女,要求她拍攝自慰影片,若不從則要把她的裸照PO上網,還淫穢的表示「妳不給我妳一定紅」「全身脫光脫完我看」「妳的胸應該挺多人想看的」 「按下去就來不及囉」 「兩根手指進去然後我要聽到呻吟」。
林女眼見自認為是男友的人,突然變成可怕的色狼,受大極大驚嚇,但仍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溫男因此被逮捕,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司法訴訟期間,溫男雖認罪,但一直未與被害人和解,法官因此將他判刑。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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