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9.14 08:00 臺北時間

政大男「狂爆粗口、打人」還笑妻沒念大學 她被凌虐到「不知是否能活」

陳男自恃是政大畢業,不僅嘲笑妻子沒念過大學,還常對妻子家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akutas)
陳男自恃是政大畢業,不僅嘲笑妻子沒念過大學,還常對妻子家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akutas)
台北1名政大畢業的陳姓男子與妻子結婚超過40年,但婚後2人爭執不斷,且他自恃是政治大學畢業,不僅嘲笑妻子沒念過大學,更嗆「我去過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多」,多年來常爆粗口、甩門、大吼大叫,甚至還會動粗,妻子忍無可忍,最終訴請求離婚,而法院認定妻子不堪同居之虐待,判准離婚並要求男子需賠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確定,男子不服提再審,但高院認為再審無理,駁回請求。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妻子1973年結婚,婚後在台北市大安區共同經營公司,2個女兒也都已成年,並於國外就學、成家。不過,妻子指控,丈夫長期以文字、言語,指責、貶低她,還笑她沒念過大學,以「我去過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多」等語侮辱,甚至習慣用力甩門、大吼大罵三字經,還以經濟上不法行為侵害自己的權利;2016年間,丈夫曾情緒失控抓狂,嚇得她不顧身上僅穿睡衣和拖鞋,便倉皇逃出家門。
最後,妻子難以忍受,決定訴請離婚,一審法院認定確實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判准雙方離婚,陳男必須賠償80萬元給與妻子。陳男上訴二審,而開庭時,男子卻不斷強調自己「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學識、人品、能力、等絕不輸給妻子」,即使妻子比他強,也是他調教出來,男子更表示,自己在外擋風遮雨,妻子才能過上好生活。
法院再傳喚2人的女兒作證,女兒證稱「爸爸在媽媽旁邊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和說話,我一定要說爸爸虐待媽媽,雙方不可能在一起。爸爸一天到晚吼媽媽、批評、輕視媽媽,會在媽媽面前甩門、恐嚇威脅詛咒,在家裡到處留很糟糕的字條給媽媽」「有一天半夜媽媽打電話給在美國的我,媽媽尖叫、哭著說救命,說爸爸用手掐她,她很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還有一次,我回台灣探親,我看到媽媽臉有瘀青,媽媽說爸爸打她,打到她的頭,幾乎倒在地上...也曾有一次媽媽打電話告訴我,她不敢回家,不知道回家是否還可以活著,爸爸吼她要讓她上社會版...」
法官一審二審都認為,妻子受到逾越一般人所能忍受之程度,有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還是判准離婚,判丈夫賠償80萬元。案件確定後,陳男還是不滿離婚,提出再審,而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再審無理由,駁回再審。
★鏡週刊關心您:遠離家庭暴力,可通報全國保護專線113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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