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 08:59 臺北時間

【SOGO案特企】李恆隆出庭喊冤SOGO遭佔 要求傳喚公平會主委李鎂交互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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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流前負責人李恆隆痛批SOGO遭竊,李鎂要負責。(資料畫面)
太流前負責人李恆隆痛批SOGO遭竊,李鎂要負責。(資料畫面)
備受矚目的SOGO經營權之爭所引爆的立委收賄案,台北地院日前傳喚太流前負責人李恆隆出庭,他不滿起訴書對於SOGO案背景論述全錯,更大爆當初他病危欲換腎,總統夫人強力引進徐旭東之遠東集團佯稱購買SOGO股權,經濟部官員卻以舞弊、曲解法令之方式,讓他名下價值近千億元的SOGO遭遠東集團不費分文侵奪,他懇請法官傳喚負責公司登記的商業司長李鎂(現公平會主委)在法庭交互詰問以還原真相。

李恆隆喊冤 要求傳李鎂

11月10日,台北地院審理太流公司前董座李恆隆為爭奪SOGO 百貨經營權涉行賄朝野立委案,李恆隆對起訴書描述SOGO 案的背景極為不滿,不但痛訴這二十多年來政府官員利用掌管公司登記之職權,活生生地將價值近千億元的SOGO百貨偷給不費分文的犯罪財團,更直指此次立委行賄案出面控訴被強迫、施壓之主管官員,即被行政院長蘇貞昌連升四級拔擢的公平會主委李鎂就是始作俑者,其過去在擔任商業司長任內處理SOGO 公司登記案時非但不作為,還故意發表掩飾扭曲法律、法院判決之言論,護航遠東集團及徐旭東,竟然反指控被立委加害成為抗壓英雄,由司長一躍成為部長級的公平會主委,現又意圖用立委行賄案來掩蓋目前太流公司以虛偽不實文書登記侵占的滔天大案,要求傳喚李鎂等人讓真相大白。
李恆隆在庭上大吐苦水,抱怨他是228事件以來最大的受害者,堪稱時代大悲劇,他說李鎂在升任公平會主委時曾公開致詞提到:「施政應透明化及可預測、可期待」、「法令艱澀難懂,解釋要『說人話,不可說行話』,一定要讓法律人以外的民眾都感覺到淺顯易懂,因專業度太高非常不好理解,但面對越不容易理解的法令就應該用心明白的方式來讓大家了解,法令的詮釋要雙向溝通才會更加的順利。」但這番話讓他聽來格外諷刺。在庭上話鋒一轉,李恆隆痛批李鎂在商業司長任內,處理SOGO案是舞弊不作為的主管,專說艱深的法律謊言,再三歪曲行政法院、法院刑事庭、民事庭終審判決內容,欺騙高層長官,掩飾不法,誤導大眾及媒體,且言行始終反覆,明顯已符合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所裁定的圖利罪構成要件。他眼睜睜的看著費盡心思辛苦救起的「太平洋SOGO」被違法改成「遠東SOGO」,招牌還在台灣各大城市閃爍著日進億元,豈是號稱民主法治的台灣應有的現象!
除了李鎂外,李恆隆還點出當年另位商業司負責太流公司增資變更登記案的承辦人蕭旭東也涉入不法,痛批他在本案交互詰問作證時振振有詞,大喊被立委迫害;故要求法官一併傳訊,才能釐清SOGO 案真相。
2020年爆發立委收賄案,SOGO經營權充滿疑惑。(資料畫面)

一人董事會 違法撤登記

李恆隆細說這些年來的委屈,他認為從「法」的角度而言,太流公司及SOGO大部分的股權及經營權,法院判決確實認定是他的,他當年在債權銀行及財政部的支持下,動用數百億元之資金及私人債信,合法取得太流公司及SOGO 股權、經營權,他與原經營者太設集團並無任何財務糾紛,連主張與李恆隆有信託關係的章民強也被最高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此外,目前太流公司的增資變更登記經法院確定判決認定是「虛偽不實」,「明顯不合法定程式」,乃是自始無效的增資,加上2002年9月21日的太流公司增資董事會是「一人董事會」,根本不合法定程式,同樣自始無效,經濟部應予以撤銷。
2002年太流公司增資,法院判決認定虛偽不實,明顯不合法定程式。(讀者提供)
2002年太流公司增資,法院判決認定虛偽不實,明顯不合法定程式。(讀者提供)
李恆隆說,徐旭東及遠東集團並非太流公司的原始股東,若欲參加增資必須先取得增資認購權,即是向原始股東購買所持有的老股,或獲得增資邀請函,才可參與增資;然徐旭東向新加坡政府機構坦承與李恆隆等原始股東就增資認購權之對價迄今已20年未談妥也分文未付,遠東集團財務長更在法院具證坦承從未支付過一分錢購買太流公司原始老股,連鑑價都還沒做,增資邀請函還是遠東集團自行製作,並私蓋李恆隆因換腎而託其保管之公司大小章,現又被法院判決目前太流公司的增資變更登記所依據的文件全為虛偽不實,如果沒有經濟部的放任及協助,如何成功登記?難怪連法界學者都齊聲譴責,經濟部的登記實為破壞我國的商業制度及社會秩序!
李恆隆指當年出手救SOGO起死回生,最後被政府官員偷走。(資料畫面)

增資稀股權 世紀大弊案

再者,李恆隆有能力耗資數10億元替太流公司購回SOGO 股票,並向債權銀行承擔SOGO近二百億元債務,且有各金融公會推薦之高層擔任SOGO 董事,根本不需要引進外來資金,李恆隆會讓遠東集團以區區10億元的增資,讓所持有之股份全部被稀釋殆盡嗎?這根本是世界上最愚蠢的笑話!
李恆隆進一步說,太流公司當初資本額雖僅有一千萬元,但每股價值高達五萬元,徐旭東等卻僅以每股10元向經濟部申請增資10億元獲准,徐旭東及遠東集團立刻空手取得價值五百億元股票,原股東李恆隆股權即被稀釋殆盡,努力白費血本無歸!如此荒謬離奇,無法無天之事,若無經濟部大力協助豈可能成之;公司併購為國際上最重要的商業行為,台灣政府的誠信卻被徐旭東及遠東集團與經濟部藐視法令及法院判決勾結而破壞殆盡,這是全世界最大也最不可思議的舞弊案,也是行賄案的起因。

起訴書誤載  百億產遭竊

他感慨地說,這20年間,抱病奔波法院,打了一場又一場的民、刑及行政官司,開了數不盡的學術研討會,儘管最後均得到法院的勝訴及還原真實的認定,並得到了無數法律學者專家們的認同及支持,有百餘名產官學參與的「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及政府當局為此,在國際監督下因SOGO 案修正了「公司法第九條第四項」,該條款被稱為「SOGO 條款」,李鎂等高層官員在媒體上替遠東集團辯稱該條款不溯及既往,卻被法務部之釋示打臉,後仍不作為,坐視犯罪集團每天日進斗金,真是沒病死卻被氣死!
李恆隆不禁在法庭上反問,「若我們的官員意圖以行賄案來掩蓋另一個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官商勾結,讓徐旭東及遠東集團藉此將政府偷來給他們的巨大財產矇混而合法化,起訴書竟然不看法院判決及併購資金流,遠東集團到底有沒有付過一分錢就予以附和,這是所謂的民主法治嗎?免費就可在政府的舞弊下,用假文件來登記,近千億元的財產可不是個小數目!」
庭訊結束前,李恆隆感慨萬千地說,刑法的意義「讓國家權力處罰犯罪行為人,並嚇阻其他潛在犯罪人繼續犯法」核心目的及價值,在此案真是諷刺且令人怵目驚心!他不信公義喚不回,懇請法官詳查,必能了解經濟部所云已完全歪曲法院判決,深信司法最終能還他公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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