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1.01 08:46 臺北時間

高中生召妓「嘿咻一半」見蟑螂亂爬 不滿服務求退款遭痛扁

劉姓高中生因嘿咻到一半見到蟑螂,認為服務不好求退款反遭痛毆。(示意圖photoAC)
劉姓高中生因嘿咻到一半見到蟑螂,認為服務不好求退款反遭痛毆。(示意圖photoAC)
桃園一名17歲劉姓高中生透過LINE召妓,但與小姐進房嘿咻到一半卻見蟑螂在爬,頓時無感且未射精,他因此對服務不滿意,要求對方退款,否則就要報警抓淫窟,不料他到達雙方約定拿錢的地點時,卻反遭到對方痛毆,所幸最後躲進便利商報警解圍。桃園地院審理後,今分別依傷害罪判黃姓、潘姓主嫌5月、3月徒刑。
根據判決指出,劉姓高中生於今年4月間,藉由LINE聯繫20歲的黃姓仲介,並與「女神舒壓會館」的應召站取得連繫後,談妥1節40分鐘2,000元之價格到桃園一處套房與小姐性交易,而劉姓高中生與小姐嘿咻到一半時,卻看到地上有蟑螂在爬,直到性交易完畢後,便向業者表明該處蟑螂太多,不滿意性交易服務為由,要求對方退款,否則就要報警讓警方查緝淫窟。
黃、潘2人得知後心生不滿,又找來另外2名同夥,前往相約的某銀行前面見面,見劉姓高中生抵達時,便欲強押他上車,劉見狀拔腿就跑,黃男等人追上後則對他拳打腳踢,見其仍激烈反抗,還猛抓其生殖器、頭、拉手等,再度想押他上車,劉男為求脫身,將背包鬆脫給4人,趕緊跑到附近超商,向超商店員求救報警,這時劉有右側頭皮、右胸部挫傷、右前臂、左手挫擦傷之傷勢。
案經警方循線緝獲黃、潘2人到案,2人也坦承犯行,至於被控強盜的部分,2人堅決否認並辯稱,之後因沒找到劉姓高中生,便隨手將手機、背包丟棄,沒有拿走金錢,主要只因劉想白嫖,才會出手教訓他,最終黃、潘與劉姓高中生達成和解,賠償8萬元,桃園地院審酌2人犯行及犯後態度等依傷害罪判處2人各5月及3月徒刑,可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您即將進入之內容
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網站已於各限制級網頁依照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之規定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請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亦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