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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義交控幹部A他們站哨辛苦錢 分局:警方只管公家勤務

投訴人提供勤務表,中隊幹部規定他們不得自己填寫,好上下其手向廠商浮報。
投訴人提供勤務表,中隊幹部規定他們不得自己填寫,好上下其手向廠商浮報。
一名台中市義交豐原中隊的基層隊員老陳,日前向本刊投訴,指該中隊幹部長期A隊員站哨的辛苦錢,甚至還浮報差勤時數,從中牟利;對此,豐原分局賴姓業務承辦人表示,之前的確接獲隊員的投訴,也讓被指控的張姓幹事離職,他強調,廠商跟義交中隊之間有些「潛規則」,警方不便干預,但事涉侵佔、背信,豐原分局承諾會調查。
義交為廠商協勤,維持交通,係使用者付費,警方宣稱管不著。
任職豐原義交中隊的「老陳」(化名)向本刊投訴,他說,全台中市有1千多名義交人員,其中約1/3是專職,靠站哨、協勤的鐘點費為生。去年,他發現站哨的鐘點費被中隊的張姓幹事、洪姓會計聯手污走,相當憤怒。
原來,義交隊員在交通管制的施工處值勤時,中午12點到1點用餐時間,張姓幹事告訴隊員:「吃飯時間不算250元的鐘點費」,於是他們就躲在騎樓下吃便當、納涼休息,沒想到工地主任竟然要求他們輪流用餐,必須至少一人站哨,還嗆說:「你們都有領錢,如果這時段工地發生交通意外,有民眾受傷、死亡,這責任算誰的?」
老陳一查,才發現這1小時他們都有簽名,卻沒領到錢,他們足足站8小時,卻只領到7小時的薪水。而且,深入追查,赫然發現洪姓會計與張姓幹事掛勾,涉嫌向廠商浮報差勤費,他們也成了共犯。
老陳說,中隊幹部叫他們不能自己填寫站哨的總時數,而且上午、下午不可以分開填寫,得由幹事來申報,好方便他們上下其手、偽造資料。結果,明明站8小時,隊上卻填9小時,加上中午被A走的1小時,也就是說,中隊從中侵吞2小時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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