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5.31 20:27 臺北時間

慣竊闖空門偷到法官宿舍 下場超慘

士林地院審理一樁慣竊闖法官宿舍的案件。(本刊資料照)
士林地院審理一樁慣竊闖法官宿舍的案件。(本刊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張姓慣竊去年12月間,鎖定位於重慶北路4段一棟5層樓公寓建築,以按門鈴方式探看是否有人在家,確定無人應門後,就破窗入內行竊,張姓慣竊行竊後6天被逮,這才從警方口中得知,他偷竊的地方是法官宿舍。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以侵入住宅竊盜罪等判張姓竊賊1年10月有期徒刑,負責銷贓及盜刷法官信用卡的夫婦則各被以偽造文書及收受贓物等罪判1年4月有期徒刑及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
去年12月間一名女法官加班回家後發現打不開宿舍大門,找來鎖匠才發現門鎖遭人用電鑽破壞,她隨即拍照告知同事,提醒同棟宿舍的鄰居注意安全。
結果住在同一棟公寓2樓的女法官反應,下午4時許收到了盜刷訊息通知,該名女法官加班回宿舍後,也發現屋內後窗玻璃破裂,遭歹徒侵入住家行竊,偷走了信用卡和筆電。
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也由法官向銀行調閱刷卡紀錄資料,循線掌握竊嫌身分,向士林地檢署請票後,前往大同區一家自助旅館,逮捕涉嫌進屋行竊的張姓男子,以及負責銷贓的張姓夫妻,查獲法官的筆電,但1萬多元的金飾已遭變賣,慣竊張煜熙被逮後供稱,「我不知道那是法官宿舍。」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認定,張姓慣竊才剛因竊盜罪獲得北檢交保,隔天竟仍不知悔改,持著金屬工具侵入士林地院職務宿舍竊取他人財物,已經造成他人財產法益及居住安寧的很大的損害,以侵入住宅竊盜罪等,判張姓竊賊應執行1年10月有期徒刑
而負責銷贓的張姓及蘇姓夫妻檔,明知道張姓慣竊交付的信用卡持有人名字是女性,卻還拿著信用卡盜刷萬元點數,還偽造持卡人簽名,造成他人財產及發卡銀行損害,因此,負責銷贓及盜刷法官信用卡的夫婦則各被以偽造文書及收受贓物等罪判1年4月有期徒刑及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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