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9.06 10:52 臺北時間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二審宣判 維持一審5年判決

屏東一名精神障礙楊男,因不滿女店員提醒其戴口罩,衝至櫃台壓制女店員並對其挖眼。(翻攝自爆料公社)
屏東一名精神障礙楊男,因不滿女店員提醒其戴口罩,衝至櫃台壓制女店員並對其挖眼。(翻攝自爆料公社)
屏東縣高樹鄉去年9月26日發生一起超商店員遇襲案,由於當時正值疫情嚴峻時刻,女店員提醒顧客楊男戴口罩,沒想到竟遭楊男失控挖眼,女店員一度險些失明。本案一審判處楊男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二審高雄高分院則維持5年判決,並於今(6)日審結。
去年9月26日上午8點55分左右,楊男未戴口罩走入屏東縣高樹鄉新南勢的和泰超商,被女店員善意提醒「戴口罩」,怎料隨後楊男卻情緒失控,衝入櫃台從後方架住女店員並對其挖眼,導致女店員雙眼嚴重受傷。女店員送醫後,一眼視網膜剝落、一度面臨失明危機。
送醫治療數次後,女店員雖保住視力,不過仍需長期接受心理治療,且全家也都搬離原住處。事實上,楊男領有精神障礙手冊,去年6月曾在母親經營的早餐店前,毆打一名曾和母親有衝突的范婦,並拿菜刀揮砍導致范婦身受重傷,後楊男被強制送醫,8月中才出院,沒想到9月就發生女店員挖眼事件,事後楊男也再被送往醫院強制戒護治療。
楊男砍傷范婦與挖眼女店員的案件,屏東地院今年6月14日審結,范婦案件判傷害罪1年2個月,女店員案則依重傷害未遂判4年,合併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到二審後,今高雄高分院審結,駁回上訴,維持一審5年原判。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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