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1 05:59 臺北時間

桃園嫩妻好忙!「當傳播妹+夜店喇舌+色情按摩」 綠帽夫見肉欲廣告氣炸

羅男發現嫩妻私下從事性交易,崩潰向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Pexels)
羅男發現嫩妻私下從事性交易,崩潰向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Pexels)
根本綠光罩頂的最高境界!桃園一名羅姓男子娶了一位23歲且身材火辣的嫩妻,羅男卻崩潰向法院訴請離婚,原來他發現妻子婚後交友關係複雜,不僅當傳播妹、賭場荷官、S按摩女,拉客廣告還超級裸露,更加上許多性暗示的影片,他甚至抓包嫩妻泡夜店與小鮮肉親嘴拍照,認為自己戴了超大頂綠帽的羅男,堅決訴請離婚並跟妻子求償,法院最後判賠25萬元,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羅男指控嫩妻小美(化名)婚後不顧他的反對,堅持跑去聲色場所當傳播妹,也去當賭場荷官,甚至常常不回家,有天羅男決定跟小美深談,她同意交出手機讓丈夫檢視內容,羅男這才驚見小美有與小鮮肉在夜店接吻的照片,更查到她上網攬客性交易,有次羅男跟蹤小美出門,竟真的跟拍到她赴約賣淫。
羅男透露,他發現小美聲稱兼差開「純的」按摩工作室,經過他的調查,竟是色情按摩店,且小美在LINE上面化名「奶瓶」,拉客廣告上都是裸露性感照加上性暗示的影片。羅男請友人佯裝客人詢問價錢,「奶瓶」竟大膽回「特別服務1S,全部極致服務做到好,158.47.32c,23y台灣人,不買點數我只收現金,x口爆x後門x顏射」的訊息,內容明顯就是有提供性交易,讓羅男徹底崩潰,決定訴請離婚,並由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再要求30萬元的精神賠償。
不過,小美在庭上則是對前夫的指控全盤否認,辯稱沒有在夜店跟小鮮肉拍親嘴照片,「只是跟異性友人臉頰碰到」;另外,按摩工作室是純的,沒有提供性交易,露骨貼文也不是自己傳的,相關性交易資訊都是前夫到網路抓的。然而,被檢方傳喚的「男客人」則表示,確實有跟小美發生性行為,小美說買她的服務時間就可外出約會,發生性行為也沒收錢,還說自己沒有結婚,2人於是交往,他以為跟小美是「情侶關係」,也指證「奶瓶」就是小美,是她宣傳性交易的化名。
依據相關事證,法官最後認定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跟他人從事性行為,侵害羅男配偶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而此案審理期間,羅男與妻子已協議離婚,但法院判小美仍須賠償羅男25萬元,仍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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