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11.16 11:14 臺北時間

醋男揪人談判開槍情敵 子彈貫穿害麻吉慘死

高雄高分院更2審逆轉,改以殺人未遂罪判林男9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翻攝畫面)
高雄高分院更2審逆轉,改以殺人未遂罪判林男9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翻攝畫面)
42歲林姓男子因與王男爭風吃醋,與王男相約談判並揪好友助陣,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林男拿出預藏手槍以槍托毆打林男,過程中王男不慎誤扣扳機,子彈貫穿王男並擊中好友小志(化名),導致小志傷重不治、王男受傷。林男更一審依殺人罪重判14年,高雄高分院更2審逆轉,改以殺人未遂罪判林男9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
判決指出,林男與情敵王男多年夙怨,雙方還有債務糾紛,小志為力挺林男,前年3月30日陪同好友前往公園與王男談判,過程中發生衝突,王男與小志在地上扭打一片,林男見狀拿出預藏手槍幫小志助陣,意外擦槍走火,子彈貫穿王男的右前臂,打中小志背部,送醫後搶救不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16年、違反槍砲條例判4年,併執行刑19年6月。
後來案情大逆轉,高雄高分院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小志與王男扭打過程中,林持槍托敲打王男頭部,王男在搶奪槍枝過程中誤扣扳機,才導致小志遭波及中彈身亡,且林男與小志為多年好友,是否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有待釐清,改依過失致死判林4年6個月,持有槍枝則維持原判。此外,法官也認為王男需負過失致死罪責任,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