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12.06 11:46 臺北時間

造謠援交、半夜狂按門鈴 瘋狂同事恐怖痴戀手段嚇到她崩潰

一名女性上班族不理會同事瘋狂追求,竟整晚收到不明顯示號碼來電騷擾。(示意圖,pakutaso)
一名女性上班族不理會同事瘋狂追求,竟整晚收到不明顯示號碼來電騷擾。(示意圖,pakutaso)
《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自6月1日上路以來近半年,新莊警分局已受理29案,特地拍攝宣導短片呼籲民眾「理性追求,適可而止」,如果受害,請盡速報案。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在臉書公布「跟蹤騷擾」宣導短片,釐清追求與騷擾的界線,指出訊息、電話騷擾、跟蹤尾隨、盯梢守候等行為都屬於跟蹤騷擾行為,依法最重可求刑5年以下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跟騷法》上路半年已受理29件案件,其中1/3為家庭成員之間衝突,另外2/3為過度追求或是訊息騷擾、監視及跟蹤行為。
新莊警方透露其中案例說明,曾有上班族A女被同事追求,長期傳訊邀約展開熱烈追求,被她已讀不回拒絕,豈料同事竟開始用未顯示號碼來電質問她:「為何不回覆訊息?」讓她聽出是該名追求者,開始不接不明來電,結果被追求者奪命連環扣,整晚狂接未顯示號碼來電。
追求者甚至對外造謠她援交,讓其他同事對她報以異樣眼光,A女下班回到家不僅有不明人士狂按門鈴,緊接奪命連環扣騷擾,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是身為同事的瘋狂追求者,讓她不堪其擾報警提告。
另名受害者則是被陌生機車騎士在路上攔住她,詢問「妳是不是每天都會經過這邊」,欲將被委託的信交給她,讓她當場嚇到想逃離,竟遭對方攔住,只能拚命搖頭拒絕才脫身,事後報警求助,卻對自己的行蹤被人掌握感到恐懼不已。
警方表示,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規定,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更會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法院核發保護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如果被害者與加害人為情侶,則屬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範的家庭成員關係,可依家暴法直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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