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3.02.20 07:22 臺北時間

「室內口罩令」今起放寬!8場所還是要戴 違者當心受罰

室內口罩令今起放寬,但在車站等8指定場所內仍需維持佩戴。(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室內口罩令今起放寬,但在車站等8指定場所內仍需維持佩戴。(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隨著COVID-19疫情趨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20日)起正式放寬室內口罩規定,終於讓大家可以「真面目」示人。不過事實上,在部分特定場所,指揮中心仍要求應正確佩戴口罩,以確保降低感染風險,交通部也特別發出新聞稿提醒,20日起「公共運具及場站付費區或管制區仍須全程佩戴口罩」。
繼去年12月放寬戶外口罩規定後,在疫情持續穩定可控的情況下,指揮中心經跨部會研議後,本月進一步宣布解除室內口罩令。但這並非一次全部解禁,在指定場所的室內空間仍須全程佩戴口罩,包括醫療機構、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長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少服務機構、身心障礙服務機構、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等8類指定場所。若在上列8場所有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得例外不戴口罩。
交通部19日也特別發出新聞稿提醒,20日室內口罩解禁後,於公共運輸之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付費區或管制區,仍須全程佩戴口罩。
交通部說明,由於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具有人潮流動量大,搭乘對象不特定等特性,為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在指揮中心綜合評估後,針對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遊覽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等運具及場站,維持仍須佩戴口罩的規定,但如果民眾有飲食需求等例外情形,可以暫時取下口罩,並於食用完畢後儘速戴上。
交通部指出,鐵路、捷運、纜車等場站的付費區域,機場航廈的管制區,以及海運客運場站的付費區或管制區,均屬於須全程佩戴口罩的公共運輸場站範圍,如有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出入相關場域時務必佩戴口罩。
室內口罩令放寬後,8指定場所與特定情況下仍需維持佩戴。(指揮中心提供)
室內口罩令放寬後,8指定場所與特定情況下仍需維持佩戴。(指揮中心提供)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