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5.10 20:22 臺北時間

中天換照案NCC敗訴 法院判重啟審照仍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天新聞換照案,判NCC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天新聞換照案,判NCC敗訴。
中天電視公司旗下的中天新聞台於2020年6月8日申請換照,未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後同年12月停播,中天提行政訴訟要求核准換照,並提國家賠償,要求NCC賠償中天新聞台停播損失79億餘元,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一審宣判,NCC敗訴,不予換照處分遭法院撤銷,NCC應依法院判決法律見解另作成決定,其餘部分駁回;仍可上訴。
NCC於2020年11月25日以中天新聞台屢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與內部控管及自律機制失靈、違反其自主公約及未能維護新聞專業、所提出機制未能說明如何排除上層股東或外界不當干預、難以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及落實未來6年營運計畫,已達《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9條規定的「營運不善」為由,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案。
中天認為,NCC在處理此案時程序上及實體上都有違法,將導至中天電視公司無法繼續營運中天新聞台,進而造成中天新聞台無法於第52頻道播出節目及廣告,當時中天立即聲請假處分要求讓中天新聞台續播,並提出行政訟訴,要求NCC讓中天新聞台換照,暫時狀態的假處分案已遭行政法院駁回。
中天電視認為,之前因新聞內容遭NCC裁罰案,已有許多遭行政法院認定免罰,且在換照申請案審查時,NCC於聽證程序前駁回中天閱卷申請是否合法?是否調查及採取有利於中天的證據?且NCC委員有無應迴避而未迴避的情形等相關程序及實體上的違失,提行政訴訟要求行政法院判中天勝訴以利換照。NCC主張,程序及實體均合法。
台北高等法院審理期間,中天電視認為,中天新聞台2020年12月12日起即無法於原本的52頻道繼續播送新聞節目,損失每年的廣告收益超過10億元,且也損失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每年所支付的上架費約2.33億元,因此在追加聲請國家賠償,要求NCC賠償79億餘元,今一審宣判。
合議庭審理認為,NCC在2020年11月18日審議中天新聞台換照案,未準用2018年2月8日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的評分基準,卻以2020年換照評分表為評分比重,評分基準違反法律規定,有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不予換照的結論,原處分已違法,判應由NCC重審是否讓中天新聞台換照。
判決指出,中天電視認為換照諮詢會議程序瑕疵等問題,合議庭認為,這不影響NCC因實質審議所作成意思決定的合法與否,至於中天要求合議庭判准予換照,與國賠79億餘元部分,合議庭認為,是否准予換照,要等NCC依今天判決的法律見解重為審議後作成適法決定,國賠部分,因換照應否准許,尚待NCC審議,因此中天要求法院判准予換照及國賠部分均駁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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