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8.27 11:45 臺北時間

7旬翁一週愛愛6次!妻下體發炎反遭疑「討客兄」 崩潰求離婚

一名婦人因丈夫要求天天做愛,造成下體發炎,因而提出離婚。(示意圖,Pexels)
一名婦人因丈夫要求天天做愛,造成下體發炎,因而提出離婚。(示意圖,Pexels)
一名70多歲精力旺盛的老翁婚後經常四處在外尋歡,不過前年因為疫情爆發讓他難以出門,於是幾乎天天要求老婆與他行房,一週要做5、6次,造成妻子下體發炎,但他卻反咬妻「外遇」,屢次在半夜把對方叫醒辱罵。婦人長期遭到精神與肉體虐待提告離婚,近日高院法官在勘驗相關證據後,維持一審見解,判准離婚。
根據判決書,妻子向法院控訴,丈夫常年遊手好閒,到處打牌、唱歌跳舞還交女友,自己一直忍讓度日,怎料2021年新冠肺炎爆發期間,丈夫減少出門玩樂,竟頻繁要求她配合行房,每週要6次,即使她抹潤滑劑忍痛,下體仍因負荷過大而發炎,必須看婦產科。
沒想到丈夫竟控妻子「討客兄」,誣陷婦人不檢點、偷情,經常半夜叫她起床辱罵,甚至懷疑3名子女不是他的小孩,更強行檢查手機通訊對話紀錄,並向娘家告狀她出牆。妻子不堪其擾,認為婚姻難以維持,因此提出離婚訴訟。
據悉,士林地院一審時,認為婦人對婚姻破裂沒有責任,准許她提離婚。不過丈夫上訴期間否認不務正業一說,他表示自己由於有攝護腺肥大問題,2014年已動手術切除攝護腺,術後難以勃起,根本沒有行房能力,因此妻子聲稱他頻繁勉強行房並非事實,自己也有維持婚姻之意願。
近日高院審酌相關事證,認定丈夫因攝護腺肥大接受手術後,「精液倒流無法滿足性欲」,因而增加性需求次數,強行要求妻子配合,是兩人感情消磨主因,加上懷疑妻子不忠,導致對方無法忍受屈辱;另外子女經過檢驗都證明是親骨肉,兩人婚姻破裂難以回復丈夫應負全部責任,最終仍維持一審判決,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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