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9.13 17:08 臺北時間

郭子乾代言節目經6電視台推銷商品 NCC批「廣節不分」重罰620萬

電視台播出由郭子乾(右)代言的亞洲健康王節目,NCC認為「廣告、節目未做區隔」進行開罰。(NCC提供)
電視台播出由郭子乾(右)代言的亞洲健康王節目,NCC認為「廣告、節目未做區隔」進行開罰。(NCC提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3日)表示,由藝人郭子乾代言的品牌「亞洲健康王」節目,自去(2022)年10月起至今(2023)年3月間,於受核處頻道分別播出4個不同版本內容,利用名人、專家手法「推銷AHA強骨配方」,導致節目、廣告並未區隔,計有9件,共開罰620萬元。
NCC今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12年第4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均為「亞洲健康王」節目,計有9件;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節目內容呈現方式都是透過主持人、名人和專家來推介AHA強骨配方,已達促銷宣傳、鼓勵消費或利用輕信比較心理影響消費程度,致節目廣告化,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
中天娛樂台、東森戲劇台及東森綜合台,於2022年10月27日播出同一內容之「亞洲健康王」節目,節目中邀請來賓、觀眾,並推介特定商品,詳細介紹各種如成分、功效、使用方式、實驗見證與民眾分享等「專屬資訊」,且主持人不斷提醒觀眾,開放免費體驗名額,鼓勵觀眾撥打諮詢專線等類似購物頻道之推銷話語,並搭配諮詢專線字卡;NCC依據違法情節及各頻道過去2年核處紀錄,依序核處罰鍰新台幣40萬元、80萬元及60萬元。
另外,八大第一台2022年10月27日、2023年3月14日、JET綜合台2022年11月16日、東風衛視台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14日播出的「亞洲健康王」節目中,同樣以上述方式呈現,3頻道分別再開罰120萬元、60萬元、260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28 22: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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