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記載,事發於今年6月,小美突然在Threads上接到來自丈夫前同事小星的「自白」訊息。兩人見面後,小星和盤托出,坦承自5月底到6月中,她與阿茂共幽會了3次,足跡遍及台中市區的車內和「花沐蘭」汽車旅館。小星不僅口頭證實,更「加碼」提供她與阿茂之間的鹹濕、充斥性暗示的LINE訊息截圖。小美事後與丈夫對質,阿茂也俯首認罪,這段婚外情徹底擊碎他們的婚姻。
小三辯稱自己是受害者
小星出庭時雖然不迴避發生關係,但極力辯解自己也是受害者。她聲稱是因為工作和家庭壓力大,才被阿茂刻意接近、引誘上鉤。她甚至指稱第一次在車內是被對方強行要求口交,擔憂對方有自己的把柄才勉強就範,後續兩次也是出於畏懼。她堅稱是良心過意不去,基於良心受到譴責,才主動聯絡小美撕開阿茂的假面具,同時,她也以自己拮据的經濟狀況為由,請求法官從寬認定賠償金額。不過,法官經過審視,對她這套「非自願」的說法並不買單。
法官不信小三辯詞原因
法官在庭上勘驗了兩人之間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小星在事後與阿茂討論性行為時,語氣輕鬆,毫無抗拒或害怕之意,形容自己感受「是舒服的呀」、「還是很滿~」,甚至主動追問「有緊嗎,哈哈」。法院認為,小星明知對方是有婦之夫,仍自願發展這段不倫關係,嚴重侵害小美配偶權益,可是法官斟酌雙方身分財力與侵害程度後,特別顧及小星一貧如洗、身負重擔(學貸、血癌配偶、兩名幼子)的悲慘處境,認為小美求償金額過高,最終酌減判賠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