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偷情的教授指稱小三丈夫默認兩人關係?
面對阿豪的指控,教授阿慶極力否認所有不當行為,辯稱是金蓮主動靠近,他只是提供協助。他甚至反過來指控阿豪,認為他「放任」妻子與自己交往,加上夫妻事後仍持續在社群秀恩愛,主張他默認這段關係,還已經原諒妻子,因此他的配偶權並未受損,要求法院減輕他的賠償責任。
法官如何發現教授偷情證據?
不過,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了阿慶教授在另案中的一份重要證詞。阿慶在該案中親口坦承,曾帶金蓮及其幼女到日本旅遊,並在東京的酒店房間內,趁著孩子睡覺時,與金蓮發生了性關係。此外,兩人也曾在台北東區的電影館包廂內有親吻、愛撫等親密舉動。法官依據這份自白,認定阿慶的行為確實侵害了阿豪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法官痛斥偷情教授
法官對於教授阿慶主張的「人夫默許」或「自己也有錯」的辯解,皆未採信。法官直接點出,阿豪事後維持婚姻表面上的和平,不等於他事前同意這段外遇,更不代表他已經原諒。法院重話批評阿慶身為教授,竟然還做出在孩子面前與人妻激戰的無恥行徑,對家庭造成巨大傷害,嚴重侵害了阿豪的配偶權。考量到教授的身份與和惡劣情節,酌情裁定阿慶應賠償阿豪精神慰撫金40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