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的父親是體育主播,昨天開庭時他換上兒子實習的醫師袍,痛斥吳撞人逃逸今獲知判決結果,陳父透過電話哭著表示「這麼輕?無法接受這個結果,沒有公平正義。」陳父說,這麼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沒了,這麼一個惡性重大的可惡肇事者,如此輕判,日本可以判20年,美國甚至可以死刑,未來路很長,台灣需要修法,需要給檢察官一個尚方寶劍。他說不會民事和解,將對吳男和車主提出民事求償。
起訴指出,吳男(22歲)於今年3月8日凌晨3點多酒後駕駛Alphard上路,經西屯區黎明路、凱旋口時,迎面撞上騎機車外送的陳姓醫大生(21歲),釀陳傷重送醫不治,吳撞人後卻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吳高速撞上陳男,造成陳噴飛重摔,機車支離破碎幾乎全毀,顯見撞擊力道之大。
昨天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陳的父親換上兒子到醫院實習的白袍,表示他身穿最心愛兒子的衣物,彷彿他也能到庭,他兒子生命沒了、夢想沒了,甚至大學來不及畢業、還沒過22歲生日,每每想到這裡,他身為父親就無比的難過。收押中的被告吳男表示他錯了,請求原諒,不過陳父拒絕道歉和和解。
今天上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終結,依酒駕致死、逃逸等罪判處吳男各9年、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