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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權法二度排審仍未見行政院版本 劉建國:修法不能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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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衛環召委劉建國要求衛福部速整合立委版本意見,促行政院版本盡速送入立院。(劉建國辦公室提供)
衛環召委劉建國要求衛福部速整合立委版本意見,促行政院版本盡速送入立院。(劉建國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今進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次詢答,排審的衛環召委劉建國表示,行政院修法版本至今仍未送入立法院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攸關基本人權,行政院版本無法如期提出,使身障民眾必須承受更多等待的不確定性,要求行政院必須儘速提出完整修法草案,與立法院共同審議。
劉建國指出,身權法自1980年《殘障福利法》、1997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一路修正至2007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至今已超過45年歷史;他也在第7屆立法委員任內,與陳節如委員等多人共同提案,在2011年完成身權法重大修正,當年共三讀通過31條修法內容,然而多年後回顧,身障者權益是否真正獲得改善、社會環境是否更加友善,值得嚴肅檢視。
劉建國舉例,近來多起社會事件凸顯身障者遭遇的歧視與困境,包括漸凍人到餐廳用餐卻被收取「代步車占位費」、台北市公車司機對身障者喝斥、甚至強推輪椅等案例,僅台北市相關投訴就佔近7成,他強調,這些並非個案,而是整體環境不友善的警訊。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政府機關每5年必須進行1次身障者生活狀況調查,劉建國調閱衛福部105年及110年調查資料後發現,身障者使用大眾運具的比例全面下滑:公車使用率從30.25%降至27.74%,捷運則從22.39%降至21.07%。
針對此次修法重點「自立生活」制度,劉建國指出,目前制度仍存在選擇權受限、隱私遭侵犯、規則僵化等問題,例如要求3日前提出需求申請,導致身障者無法因應突發狀況,「身障者會在3天前知道自己會發燒、跌倒嗎?」他認為,身障者申請個人助理時數,若要更改服務項目,依規定「應」於3日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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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今進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次詢答。(劉建國辦公室提供)
最後,劉建國強調,身權法攸關身障者最根本的生活權、移動權與健康權,面對數據倒退與環境惡化,行政部門不能再拖延,他要求衛福部長立即整合所有立委版本與意見,敦促行政院版本盡速送入立法院,共同完成身權法修法,以回應身障者長期以來的期待。
更新時間|2025.12.10 21:1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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