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13:57 臺北時間

稱「胸部太大」不知未成年 移工扯帶國中妹回宿舍與同事3P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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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2名印尼籍移工將少女帶回宿舍搞3P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2名印尼籍移工將少女帶回宿舍搞3P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連江縣一名印尼籍移工前年跨年夜,與年僅國中生的少女落單,前搭話並要求發生性行為,事後移工發現同事將少女帶回宿舍,2人又輪流和萱萱激戰,事後遭少女告上法院。對此,法官分別將2名移工判4年6月徒刑、3年2月徒刑。兩人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印尼籍移工小光(化名)2023年過年夜,在某廟前涼亭內發現一名國中少女小玟(化名)落單,上前搭話要求發生性行為,2人當場就在涼亭內合意性交1次。同年4月,小光見同事阿達(化名)將小玟帶回移工宿舍,就叫阿達先離開,隨即關門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完事後便叫阿達進房,怎料,阿達見少女裸著上身,也管不住小頭與少女發生性行為,怎料,小光事後再進房間見狀,竟一同加入戰局大搞3P。
同年6月,某日晚間小光發現少女又獨自在涼亭落單,同樣上前搭話後再次發生性關係,同年月18日,少女前往向警方報案,指控遭2名移工性侵,全案才得以曝光。2名移工坦承與少女性交,但小光辯稱小玟看起來很高、胸部大,所以他以為對方已經滿16歲。

少女遭性侵不被起訴?

全案審理時,雖診斷書紀錄少女有創傷後壓力症,但法官認為,若少女一開始遭性侵,難想像她之後並不迴避到2人宿舍,種種指述與性侵害被害人面對危害的心理情境、客觀反應明顯不符,難排除是平日家庭功能不彰及交友不善等原因所導致,且少女證稱自己有反抗,身體卻無明顯外傷,無法排除小玟與2人性交後,因個人身心狀況或心生不滿,進而指控遭2人性侵,最終判定小光、阿達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影響她身心發展,審酌兩人案發後向少女道歉,且無前科,皆已婚、有女兒、收入不穩,依小光犯4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併執行4年6月徒刑,阿達則犯1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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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2.15 14:5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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