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指出,邱女(28歲)去年從吳姓男子處取得預購「2024RedBullRacingShowrunTaiching」臺中F1賽車展演活動票券訂單之後,將訂單交給李姓男子(24歲),由李以不實資料註冊Ibon售票系統,將網頁cookie資料交給郭姓男子(24歲)2人再以網頁擴充元件「Multilogin」、「cookieeditor」及「擴充元件」自動搶票外掛程式及人工輸入驗證碼之方式,搶購該賽事活動門票160張,李再將票券以每張票券加500元服務費售予邱女,獲利6.5萬元,邱女以每張票券加計100元服務費售予買家吳等人,獲利1.6萬元。今年1月,3人又搶購「Gfriend 10 anniversary」門票共計8張、「TAEYEON CONCERT」之門票5張,未經賣出即被查獲。

李、郭2人另再以同樣手法,上網搶購「ASMR MAXXX@Taipei Dome」門票32張,李以每張票券加計2,00元服務費名義售予他人,共售出20張,獲利共計4萬元。另李於去年9月以同樣手法搶購「Taylor Swift 2024 新加坡站」門票共計15張,李以每張票券加計1萬元之服務費名義售予他人,獲利共計15萬元。
另陳男(32歲)與劉女(31歲)是男女朋友,與邱女合謀於2023年7月間,用同樣搶購「搶票機器人」外掛程式搶購「Taylor Swift 2024 新加坡站」門票共計45張,邱女以每張票券加計不等服務費名義售予他人,3人獲利共計約36萬2,800元。去年陳男與劉女2人於10月間用同樣方式搶購「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藝文活動展演票券共8張,但未經賣出即查獲。
伍姓男子(28歲)於去年4月間用同樣手法上網搶購「張學友演唱會2024 臺北站」展演票券共8張,以每張票券加計4,000元不等之服務費名義售予他人,獲利2.4萬元。去年8月間,再以同樣手法上網搶購「2024 TAEMIN WORLD TOUR Ephemeral Gaze」藝文活動展演票券共4張,惟尚未售出即遭查獲,故未獲利。檢警於去年10月底搜索,在其住處還扣到張學友演唱會票券2張、陶喆演唱會
票券2張、菲道爾2024亞洲巡迴演唱會票卷5張、寄送票券單據1批,而查悉上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