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TVBS主播張靖玲才因主播宮鬥案和同事失和遭法院判決敗訴,沒想到最近也和家人鬧翻,遭媽媽指控盜取房屋權狀,一狀告上法院。
堆椅阻母出入 拗抵押房產
前主播張靖玲82歲的媽媽,原本與一對兒女同住於台北市的家中,房屋價值逾4千萬元,丈夫過世後,房屋就登記在她名下。張媽媽提告指出,張靖玲婚後已可獨立生活,她為了自己晚年著想,2023年想把房子賣掉,取得現金,再買坪數較小的房子,並利用剩餘資金來養老,但女兒不同意,母女因此鬧翻。

張媽媽指控,女兒多次在家對她及兒子偷錄音、錄影,還故意將椅子等堆疊在她的房間門口,妨礙她進出,造成危險,張靖玲後來還要求她以老家房子向民間借貸200萬元,她拒絕後,母女不斷爭吵,雙方也因房屋所有權問題衍生多起官司爭訟,母女長期不睦造成她身心重大傷害。
判還房屋權狀 需搬離老家
張靖玲則反駁指出,老家實際上是爸爸生前出資購買的,當年為提高銀行貸款成數,才借名登記在媽媽名下,母親並非真正所有權人,張靖玲認為老家房屋應該由全體繼承人,也就是媽媽、她本人以及哥哥共同擁有,她持有權狀及居住該房子均屬合法,而且母女間互相負有扶養義務,媽媽不得片面要求她搬離。
張靖玲還提出一段媽媽的錄音檔作為佐證,錄音內容顯示媽媽曾對張靖玲說:「房子是我們三個人的。」但法官認為,這段錄音是母女間針對是否將房屋拿去私人借貸的爭論,不能單憑片段語句,即推認媽媽否認自己對房子的所有權,且張靖玲也無法舉證是借名登記在媽媽名下。
法官認為,張靖玲並不是房子的所有權人,即便媽媽曾於過去將權狀交由她保管,但媽媽已要求「終止寄託關係」要取回權狀,張靖玲即得無條件歸還。另外,房屋是媽媽無償借給女兒住,雙方沒有約定期限,依《民法》規定,媽媽可以隨時要求張靖玲返還,對於張靖玲主張自己是家屬、享有居住權及扶養保障,法院認為,她已成年,身心健康,有謀生能力,不符合受扶養的法定要件。日前台北地院審理認定,房屋確為張母所有,判決張靖玲敗訴須返還權狀並搬離老家,她已上訴二審。

破壞同事物品 被調離曠職
張靖玲家庭失和,和前同事關係更是緊張。本刊調查,2021年,TVBS女主播間傳出多人「擺陣」做風水,出現符咒、大象及仙人掌、水晶球等「法器」,後來另一主播古彩彥發現自己的物品常被破壞,她於是在辦公室裝針孔攝影機,錄到張靖玲2021年10月中起,曾經多次趁她離席之際,刻意跨越同事座位,對她的辦公桌擺設下手。

知情人士指出,張靖玲採取的風水「破陣」方式,是對古彩彥桌上的水晶球倒入液體、擦拭後殘留穢物,並將她貼有「請勿關機」紙條的電腦強制關機,在裝有蠟燭禮盒的紙袋內倒入不明液體。TVBS調查後,請張靖玲簽「職場行為改善書」,但她拒絕簽名,公司只好將她調職成資深文字記者,薪水維持6.6萬餘元,但她以要照顧母親等理由,不接受調職,竟以打卡不執行記者工作當作回應,也因此遭公司以曠職記九大過開除,張靖玲後來提告要求TVBS賠100萬元及復職。


法院審理時,當庭勘驗由古彩彥提出的錄影光碟,發現2021年10月20日下午,張靖玲被拍到將液體倒入古的水晶球內,隨後戴上手套以衛生紙擦拭水晶球。10月27日,她再度戴手套拿起水晶球擦拭底部。此外,影像也拍下張靖玲多次無視主機前的提醒紙條,隔著紙張或衛生紙長按電源鍵強行關機。
更嚴重的是,10月15日下午,張靖玲被拍到將桌上放倒的蠟燭禮盒紙袋拿起,向袋內倒入不明液體後再放回,還以手機拍照。法院認定,張靖玲與古女座位並不相鄰,卻反覆汙損、變動私人物品,行為已使古女處於敵意工作環境,構成職場霸凌。

職場家庭失和 跌雙重深淵
針對這些指控,張靖玲強調自己並非惡意,她表示,2021年9月底曾因受傷,對辦公室環境較敏感,當時聞到奇怪香味,發現古主播座位擺放新的水晶球與大象。她擔心香味來源是「泰國的油」或來路不明精油,害怕影響健康與運勢,才會戴上手套以衛生紙擦拭。至於倒液體部分,她解釋是發現水晶球內有「水晶水」且滋生小蟲,查看時不慎灑出,才「幫忙」想把水加回去。

張靖玲的說詞,未獲法官採信,反而認為TVBS將涉霸凌的張靖玲調職,目的是將她與古彩彥隔開,且打卡不等於執行勞務,若有打卡沒執行職務也算是「曠職」,公司九度給張靖玲機會都未獲善意回應後將張解僱,並未違法。TVBS獲最高法院判勝訴確定。從一顆水晶球引發的辦公室間主播勾心鬥角,鬧上法院後被認證為職場不法侵害,再到最新被親生母親驅逐出家門的判決,張靖玲從昔日光鮮亮麗的主播台,跌入了職業與家庭的雙重深淵,不僅讓她被迫離開主播台,也徹底撕裂了她與至親的親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