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爭議,高等法院於昨(26日)深夜23點49分發布新聞稿證實,的確曾有法官在庭上提出此建議。高院說明,當時因被告辯護人聲請「修復式司法」,前手合議庭法官為了詢問家屬補償的可能性,才以「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作為舉例。
高院強調,修復式司法必須建立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當家屬當場表達拒絕後,法官隨即裁定「暫不處理」,並未強行要求家屬接受,且該建議是由前任法官提出,並非現今判決的合議庭審理時進行。
此案是2023年12月楊姓國三生因維護教室秩序,請外班林姓少女離開,竟遭林女找來「乾哥」郭姓少年報復。郭男持彈簧刀殘忍揮刺楊生10刀奪命,震驚全國。
楊生父母多次公開痛哭失聲,直言孩子命喪校園,司法卻對未成年加害人百般寬容。家屬認為,法官提出的「孝順方案」對痛失至親的父母而言是二次傷害,現行法律已成保護罪犯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