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租談判破裂房東失控
回顧案件,這間位在桃鶯路的房子月租15000元,2023年7月剛簽約。結果住不到1年,兩人就在2024年4月因欠租問題撕破臉。兩人約在基督教大湳禮拜堂談判,房東因為談不攏而理智線斷裂,伸手撕毀房客保管的合約,導致文件失去法律效力。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並交由桃園地檢署偵查起訴。
房東不認罪的理由?
女房東辯稱是因為房客完全不付租金又不肯退租,她才氣到搶走合約,並強調「那份合約書是我買的」,認為撕掉自己的東西沒什麼大不了,也不影響租屋事實。她坦言當時只是希望房客快滾蛋,自認情節輕微,沒想到會鬧上法院,至今仍不認罪。
撕毀合約為何被判刑?
法官審理後打臉房東,指出租約雖然是房東買的,但交給房客後,就是對方證明權利的重要憑據。一旦被撕毀,房客未來若要打官司會面臨舉證困難。法官考量房東是因為收不到房租才失控犯案,但隨意破壞文書仍不可取,最終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