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茹和職業軍人宜芳曾是一對戀人,怎料分手後撕破臉,小茹竟在臉書社團狂發文,公然指責宜芳在軍中亂搞,把部隊寢室當砲房,並散布對方照片及個資,宜芳原本還蒙在鼓裡,直到親友瘋傳才發現自己成了社群焦點,心寒之餘只好報案處理。
審訊過程中,小茹一度上演大失憶,口口聲聲說不認識原告。檢察官為了拆穿謊言,在偵訊室直接撥號,小茹手機當場叮鈴作響,讓這場不認親的戲碼瞬間翻車,最後直到進了法院審理,才不得不承認兩人的過往。
台南地院法官翻閱兩人的聊天記錄後發現,小茹是因為在LINE對話中被激怒,才火速上網發文洩憤。即便小茹極力撇清發文者身分,從對話時間點到用字遣詞,完全就是吵架後的延伸,這些辯解顯得蒼白無力。法官近日做出裁決,認為小茹不僅損害宜芳名譽,更嚴重侵犯他人資訊自主權,由於小茹死不認錯且犯後態度惡劣,最終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她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