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昨天發文稱,他在1月8日於台北信義區松壽路×松壽路30巷路口遭員警壓制並強制上手銬帶返三張犁派出所。手銬自約4時持續至5時40分才解除(約1.5小時)。
該位民眾說,過程中他手腕黑青流血、額頭出現長條狀瘀青,已完成驗傷並有照片佐證。本人已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督察室正式陳情,請求:立即保全並調閱密錄器、行車紀錄器及相關監視器影像;提供手銬/警械使用紀錄與帶返到所登載簽收資料;以書面說明上銬與帶返的具體理由及法律依據;7日內書面回覆查核結果與進度,若逾期未回覆,將向上級督察體系續行陳情並依法救濟。

該位民眾還說,他主張全程冷靜配合,未抗拒、未施暴、無逃逸或立即危險情形,但員警未告知理由、未說明法律依據亦未先行警告,即對其施以身體壓制並強制上銬,造成手腕、肩頸等疼痛與傷勢,並已取得驗傷證明。
對此,信義警分局則公布「管束過程」,畫面中可以看到,男子不斷靠近警察,還狂嗆,「你幾星啦」「你打我啊」「我台大博士班榜首」等話。警方說明,於1月8日3時50分許,在松壽路20巷口擔服守望勤務,見酒醉王姓男子與戴男、古男有糾紛,故上前欲排除糾紛。
因現場該名酒醉男子不斷向警方辱罵三字經,且以胸口向前脅迫進逼員警,警方現場認定該男子酒後脫序失控,為預防其後續有傷害之行為,遂依警職法第19條1項「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依規定通報勤務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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