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保母姊妹長期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檢方相驗直呼「沒看過這麼慘的」,2人殘忍惡行引發民眾怒火、上街抗議,也因此促成立法院修法加重兒虐刑責。此案經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定2人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台北地院去年5月判決無期徒期與18年徒刑。 劉姓姊妹與檢方均上訴,二審辯論期間檢方請求加重劉若琳的刑責,劉彩萱則再度認罪強調會與剴剴家屬談和解盡力賠償。 高等法院今上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期與18年徒刑,仍可上訴。2人今未到庭聆判,法官同時也裁定保母姊妹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