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揭露這場戶外活春宮發生在去年8月28日晚上近9時,27歲的李男與49歲的王女在影城3樓戶外廣場空橋興致高昂,當眾裸露下半身在牆邊交疊變換體位,誇張行徑讓直擊民眾直搖頭,錄影檢舉時更質疑兩人的羞恥心:「不能去開房間嗎?」
轄區警方循線追查後發現,這對年齡相差22歲的姊弟戀情侶竟然是同天生日,透過交友軟體相識後便迅速陷入熱戀。兩人被約談到案後對空橋不當性行為都坦承不諱,訊後因事證明確,依公然猥褻罪將這對情侶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兩人為圖私慾破壞社會風俗,確實讓路人受驚,法官審酌兩人犯後態度尚佳,考量他們是一時衝動且無犯罪紀錄,判決兩人各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並給予2年緩刑機會,同時,法院要求兩人須向公庫繳交10000元作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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