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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眼賊揪縱火犯2/不爽被莊孝維就撂人犯重案 老司機證詞成關鍵破少年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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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目擊者看到有人搭乘福特全壘打計程車(圖)逃離案發現場。(示意圖,翻攝維基百科)
目擊者看到有人搭乘福特全壘打計程車(圖)逃離案發現場。(示意圖,翻攝維基百科)
警方訊問鄭姓少年,他表示自己只是隨口亂講,並未縱火,因無直接證據,警方只能短暫拘留,所幸不久後,警方找到目擊者看到的計程車,司機說,案發當晚曾載4名年輕人前往帝王飯店,其中2人下車,1人留車上,另1人站在車子旁接應,司機也認出其中1人就是鄭姓少年。有了關鍵證詞後,警方再次偵訊鄭姓少年、突破心防,他坦承參與犯案,並且清楚交代犯案經過。
鄭姓少年說,他與友人王金定、陳東榮、林志鴻聚會時,談到自己被帝王飯店的員工耍,想要報復,王則提議放火洩憤,其他人點頭同意,之後大家分頭準備犯案工具,鄭買汽油、王將多根火柴綑成一束、陳動手縱火、林負責接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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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東榮縱火時24歲,被捕時已近50歲。(翻攝畫面)
準備好之後,4人搭乘計程車抵達帝王飯店,林志鴻、王金定留在車旁邊,鄭姓少年與陳東榮下車行動。鄭先將裝有汽油的塑膠袋交給陳,由陳將塑膠袋投向一樓通往地下室的出入口,再點燃火柴束,而汽油沿著樓梯往下流,火勢瞬間在地下室與一樓蔓延,一夥人犯案後,立刻跳上計程車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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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東榮用友人王金定綑綁的火柴縱火,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示意圖)
由於起火點正好切斷逃生動線,濃煙又順著樓梯往上竄,導致傷亡慘重,鑑識結果顯示,不少罹難者是在混亂中受困、被濃煙嗆昏,最後被火燒死,還有不少人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掌握鄭姓少年的供詞之後,警方很快逮捕王金定、林志鴻,不過,陳東榮卻逃逸無蹤,最後遭到通緝。由於罪證確鑿,檢方迅速將鄭、王、林3人起訴,法院審理後,將提議放火的王判處死刑定讞,同年槍決伏法;林判處無期徒刑;鄭姓少年因未成年,最後只遭判15年,2人入獄服刑,多年後陸續假釋出獄。不過,陳東榮依舊逍遙法外,一逃將近25年。
刑事特搜2019
更新時間|2026.03.26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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