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分局於今日凌晨0時20分許,獲報市民大道一段有民眾口角滋事案,立即啟動快打警力到場,發現為侯姓男子酒後與何姓女子發生口角並徒手毀損何女之自小客車,經警力控制現場後,全案依法究辦。
警方調查,侯男與何女2人為前男女朋友關係,昨夜侯男與友人張男於大里區某店家小酌後,侯男打電話要求何女載他與張男返回太平住處,何女答應載送。
詎料到達侯男住所一樓後,侯男下車趁酒意翻舊帳,指控前女友何女疑似結交新歡導致雙方分手,憤而徒手捶汽車並與何女發生口角,經友人張男制止、獲報到場警力控制,所幸無人受傷。經帶返派出所後,何女針對侯男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送辦並申請保護令。
太平分局表示,民眾如遇感情糾紛應以理性方式解決,切勿因酒後情緒失控影響公共秩序,甚至觸法得不償失。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