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傅男兒子指控,傅男拋家棄子多年後,帶回情婦紀女,紀女根本是詐騙集團成員,與傅男交往10餘年,不僅冒用傅男身分辦信用卡、每張卡額度都40萬元起跳,還揮霍買衣、開餐廳,詐騙2700萬元,倒貼去當立委志工、做門面,還去宮廟捐錢裝闊、詐騙中低收入戶個資去搞詐團、偷傅男保險箱黃金涉買毒等;榨乾傅男後,轉向覬覦傅男原配名下祖產、要對原配下毒手。

爆料還稱,傅男對前來警局的子女下跪道歉,並說:「只是想要回我的金錶和阿嬤的腳尾錢。」卻被紀女反嘲諷:「以前開名車現在開報廢車」、「你沒膽弄我,你砍我啊!」他因一時被激怒而犯下錯誤。
檢警不敢掉以輕心,立即深入追查,但並未發現相關詐騙報案紀錄,紀女唯一涉及詐騙案件,是幾年前因提供名下帳戶與信用卡供詐團使用,遭判刑並獲緩刑處分,與詐騙傅男毫無關係。
檢警又查到,早年紀女曾提供約160萬元資金,由傅男對外放貸,借予豐原一名藥房業者,雙方未簽正式借據,最終因對方拒絕還款而訴諸法院,後遭判敗訴的傅、紀兩人為追討債務,竟夥同友人到藥房滋擾、恐嚇,導致雙雙被判刑。從財務看來,反而是女方提供資金給男方使用,雙方存在借貸與資金周轉關係。檢警研判,所謂詐騙,恐怕是家人為了合理化殺人行為,刻意放話帶風向。

何況兩人長期同住在傅家老厝附近,與原配之間維持「3人行」和平關係。紀女對原配以「大姐」相稱,日常互動也無衝突紀綠,辦案人員認為,這種表面穩定的三人行狀態是否造成衝突而埋下殺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