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間,監察院針對台灣戲曲學院2名狼師性侵、性騷未成年學生事件,提出糾正案,教育部也要求校方盡速懲處吃案的4名校內高層,但該校擺爛遲遲未懲處,去年9月被教育部凍結2.5億元經費補助,該校才火速召開教評會重審,上月中終獲解凍。
知情人士A小姐告訴本刊,就在教育部凍結補助款、校務形同停擺時,校方卻忙於內鬥。去年10月間,副校長敖國珠被以超效率解聘,校方理由竟是用「車在人在」方式認定敖曠職,敖不滿遭惡意解雇,已委託律師提出「確認雇傭關係存在」的民事訴訟,雙方歷經2次調解仍未達成共識。
敖的友人B小姐告訴本刊,3年前,該校校長李揚透過管道找上媒體資歷豐富的敖,邀請她出任副校長,2人溝通工作內容及薪資後,簽下4年合約,李揚當時特別告訴她,副校長是責任制、隨時待命,不需打卡,若她要到文化大學兼課,只需文大發聘函到該校即可。

不過,敖國珠就任快要滿2年時,去年8月,李揚通知敖,稱教育部收到2封檢舉信,其中一封指控她長期遲到早退、曠職,為釐清真相,校方調出過去400多天,敖的汽車進出校園的時間,及敖上百筆請假差勤紀錄,最後認定她曠職600多小時。
當李揚告知敖國珠調查結果時,曾放話:「主祕徐宗鴻建議妳立刻請辭,返還79天薪資,我們就當這件事沒發生過!」敖認為自己清白,拒絕辭職私了,她檢視調查報告,發現問題重重。
B小姐指出,校方以「車在人在」做為敖國珠是否上班的依據,只要敖的車沒有在早上8點半前進入、下午5點半後離開校園,都被列為遲到早退;若敖由家人載送或搭其他車輛上下班,她的車整天沒有進出校園,就被列為曠職,李揚最後將此報告送教育部,準備開除敖。知情人士C先生說,去年10月初,李對敖下最後通牒,不辭職就停職接受調查,但敖仍拒辭。

後來李揚召開會議,出席教職員全數通過敖的解雇案,但敖沒接獲開會通知,無法為自己辯護。幾天後,人事主任要敖3天內辦完離職手續,沒想到主祕徐宗鴻轉知敖,當天就是她最後一天上班,要她收完東西後離開,隔天不准入校,接著李揚發出副校長離職公告,並通報大門禁止敖人車入校、換掉敖辦公室的門鎖,最後將敖退出所有校務群組。
高層的強勢做法,讓教職員們議論紛紛,不少人揣測,敖國珠可能擋了校長的連任路,才被這樣對待。敖國珠被離職後,認為校方誣指她曠職、片面終止合約,對她的名譽與尊嚴造成毀滅性的羞辱,因此對校方提告。
對此,本刊求證敖國珠,她證實正與該校訴訟中,她認為校方調查荒腔走板,將透過司法爭取清白;戲曲學院則回應表示,此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針對案件細節發表評論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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