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許金德為台南新營人,家境貧寒,從小靠著打零工、販賣小物貼補家用,父母忙於生計,對他疏於管理,讓他染上吸菸、逃學、打架等惡習,最後走上輟學之路,15歲加入幫派,多年後成為組織中的小頭目,更因從事槍械走私,賺進第一桶金後就自立門戶。
許金德常年混跡地下賭場,但因身材瘦小,經常在黑幫火併中受傷,讓他深信擁槍自重是維護自身安全的最佳方式。他當時財力不足,便開始思索如何在短時間內累積財富,厚實買槍資金。

為了在道上揚名立威,許金德開始策劃狙殺仇敵老大,並開設賭場作為集資方式,廣邀各方人士參加賭局;而礙於許大殺四方的混名,沒人敢說不參加。許的邀賭就是「半強迫輸錢」的意思,藉由點名財力雄厚的賭客參加賭局,讓對方帶著巨額賭資上桌,再靠著當莊家獲利,在來客「十賭九輸」之下,迅速積累資金,轉而投入槍械走私。
當年國外1把不到新台幣3千元的土製手槍,走私來台後可賣到5萬多元,而1把3萬元的衝鋒槍,則可賣到50萬元以上,許利用菲律賓的無人島做為轉運站,靠著漁船走私一批又一批的軍火入台販賣,因此聲名大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