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發生在昨晚10時10分左右,一輛計程車由三重區三和路二段往台北橋方向行駛,疑似沒載客,在自強路口時不斷偏移,甚至未打方向燈從內側變換至外側,撞倒同向騎乘自行車的劉姓女騎士,造成劉女頭部和手腳多處擦挫傷。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肇事的計程車駕駛已逃逸,警方現場立刻拍照、測繪並將傷者送醫,劉女酒測值為0,所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三重分局表示,雖然犯嫌年籍待查,但警方已鎖定肇事車輛,將通知肇事駕駛到案說明,絕不放縱。全案將依《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此外,警方指出,肇事駕駛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最高可處9,000元罰鍰,並且直接吊銷駕照。警方呼籲,肇事應立即停車處理,切勿心存僥倖,否則下場只會更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