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50歲的洪男與38歲唐男2人為情侶關係,目前都無業,小倆口同居前鎮區中華五路一處民宅,當天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受害人陳男,並邀約對方到住處進行「多人運動」,但雙方見面後卻爆發肢體衝突,情侶稱見陳男行為怪異,興致全失,要求對方離開,但陳男驚覺受騙賴著不走,3人隨即爆發口角衝突,造成陳男受傷見血。
警方在21日凌晨0時30分左右獲報,隨即前往察看,發現陳男左手臂血流不止,經救護人員送醫後救治,已無生命危險,循線追查後,最終於22日傍晚6時許在台南市中西區成功逮捕情侶檔。
洪男到案供稱,起初確實是為了「多人運動」邀約陳男來到住處,但陳男到場後,卻突然情緒失控、行為異常,要求對方離開,由於「對方比較大隻」才拿家中菜刀自我防衛,卻「誤將刀刃當刀背使用」,誤傷陳男左手臂遭割傷,事後2人過於慌張之下才會選擇逃逸。
不過警方表示,陳男、洪男與唐男的說法仍有落差,研判恐未交代所有實情,警方調查發現,洪男、唐男犯後隨即逃離住處,且在案發後約42小時內關閉手機,還棄用機車,改搭計程車與公共交通工具來變換逃逸路線,刻意製造斷點,造成警方查緝困難,懷疑案情不單純,全案依觸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調查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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