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A先生告訴本刊,遭汰除的W前消防員曾當過青年代表、人脈很廣,當時同事找W員求助,他找上議員幫發聲後屢遭長官針對,還被要求開考績會。考績會上主管認為他帶手機偷錄音,要求W員交出手機,W員為此不滿提告對方強制罪,但官司不起訴,反遭主管指控誣告,W員被記2大過,後來因為W員質疑曾傳出誹聞的考績委員不適任,結果又遭懲處,最終被汰除。
A先生表示,至今仍有消防員未拿回被剋扣的津貼,有人找上議員求助,消防局卻說2019年1月以後的主管加給、危險加成,依中市消防局2019年1月25日召開「研商該局消防人員訓練進修期間待遇核發原則」會議決議及同年2月14日內簽辦理,即便台中市政府在2020年7月曾發公文要求消防局依照人事行政局的解釋函辦理還錢,但消防局仍不返還,不少消防人員感到不滿,但看到王員跟W員的淒慘下場,也都敢怒不敢言。

針對消防局剋扣津貼引發爭議,前銓敘部次長、公務員法制權威,現任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兼任副教授的林文燦表示,國家鼓勵公務人員受訓,不應藉故扣薪,就像民間企業派員工受訓並不會少發薪水,但台中市消防局未諳法令,依地方制度法第85條規定,直轄市政府員工給與事項,應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及相關中央法令辦理,中市消防局明顯引用法規錯誤。
林文燦認為,中市消防局應依中央規定,俸給照常。台中市消防局的內簽,非屬地方自治事項,形同違反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損害消防人員權益,已違反中央法令。
針對指控,台中市消防局表示強調一切依法辦理,若同仁有疑慮,建議循行政管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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