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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叫我衣服脫光光」25歲女推拿遭4度襲胸、舔下體 老闆辯稱「刺激內部神經」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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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北一名女子遭國術館老闆借推拿名義數度襲胸猥褻。(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圖庫)
新北一名女子遭國術館老闆借推拿名義數度襲胸猥褻。(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圖庫)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陳姓男子經營一家國術館,一名25歲女子A因為全家都找他推拿,還暱稱他阿北(阿伯),未料陳男竟多次趁著推拿期間,要A女脫去衣服,以手按壓、抓其乳房,甚至還用舌頭舔舐其外陰部。A女一再隱忍,最終忍不住發文並向警方報案,揭露陳男獸行。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2022年5月12日,A女在陳男位於三重的國術館中,被要求脫下上衣、內褲、解開內衣且須躺在推拿床上盤腿。陳男以手掌按壓、抓A女乳房,待按摩至A女大腿時,以手撫摸A女外陰部,並以舌頭舔拭A女外陰部,直至她出聲制止才罷手。
隔月A女再度到其國術館,陳男再度對她做出類似行為,還用手指撥弄A女的乳頭和陰蒂;再隔一個月,A女又回來推拿,陳男故技重施對A女胸部進行猥褻。最後一次則是在2025年7月10日晚間,A女被要求脫光後,被陳男雙手抓住乳房,並用雙手大拇指推壓陰唇,強制猥褻得逞,前後共4次。

舔下體辯稱刺激內部神經 還狂傳「唾液的好處」

A女在偵查、院審時證稱,這4次都是陳男要求她脫衣並趴著推拿,她當時曾婉拒,但陳男仍要求要把衣服脫光。她記得很清楚,第一次陳男還用舌頭舔她下體,她問「你在幹嘛」,陳男答「我是在刺激你的內部神經」。事後陳男傳訊息給她,她坦言自己被嚇到了,說自己不想要,陳男還傳送許多「唾液的好處」等資訊給她。
A女的母親證稱表示,他們認識陳男很久了,以前全家都找被告推拿,不知道陳男有用唾液幫人推拿,陳男曾經希望A女脫掉衣服治療,不過她並不同意。A女敘述案發經過,曾說「阿伯他有想要摸我,治療的話叫我把衣服脫光光」,後來又說「妳這個胸部的顏色很漂亮,這個要推,讓那個筋更舒緩」。
陳男曾在2024年12月7日、12月13日傳送「晚上只有阿北和大兒子在家」「不瞞妳們說阿姨不在我才叫妳過來的,我老大在,不方便說話」「超過七點三十分就不行了,因為阿姨八點就回來了」,上述對話證明,若陳男的家人在場,他就不方便替A女「治療」,法院認為,如果是正常的治療、推拿,何以避諱家人在場?
A女2025年8月曾傳訊息告訴陳男:「阿北,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我還是不要治療好了,我覺得可能全身脫光光治療很奇怪吧,一直想找個人聊這件事但又不知道該跟誰說」,陳男回道「阿北真的對不起你,這樣做會讓你有壓力」,A女稱「上次碰到的那裡很不舒服..阿北,我不想一直回憶」,但陳男還是希望她繼續去,「如果這樣的話不脫可以嗎」「還是妳以後不敢來了」。

陳男辯護人反指女精神狀況存疑 法院審理仍認定有罪

陳男的辯護人則指出,A女精神科的心理衡鑑報告指出她長期有幻覺和幻聽,懷疑是因精神問題造成的幻想,且當時已經25歲上下,應該是大學畢業而且有男友,辯護人質疑她3年後才突然「越想越不對勁」,認為難以採信;其母則強調,A女雖有精神疾病但不會說謊,且有按時服藥精神狀況穩定,幻聽症狀也僅止於聽見有人發出聲音,不會憑空杜撰從未發生之事實;法院認為,A女證詞前後一致,還有與陳男之間的LINE對話可以證明,認為A女的證述可信。
新北地院審酌相關情狀,認定陳男嚴重侵害A女的身體權與性自主權,並對其造成心理上難以抹滅之傷害,還始終否認犯行、耗費司法資源,態度欠佳,依4個強制猥褻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6.05.14 06: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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