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生物科邱姓男老師長期利用教師職權,從受害女學生高一起,便假借「矯正身體」名義,頻繁接觸女學生的身體,而女學生也因此長期誤以為僅是老師的關懷。但2023年畢業後一週,女學生被邱男邀請到住處調整身體,當時女學生因未察覺異狀赴約,怎料,期間疑似喝下李男涉嫌下藥的飲料後身體癱軟,最終在無力反抗下,遭李男性侵得逞。
事後女學生不甘受辱,選擇提告,並於案發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及憂鬱症。對此,校方調查後確認性侵及性騷行為屬實,立即終止其代理教師聘約,並永久禁止其擔任兼任、代理教師聘約。
但引發譁然的是,案發後邱男妻子竟反以「侵害配偶權」名義對女學生提出告訴,求賠償精神撫慰金新台幣69萬元及醫療費7,450元,總計70萬元。全案審理時,法官認為邱男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教師職業倫理,對女學生造成重大傷害,其妻對女學生的指控缺乏事實根據,最終判決邱妻主張屬「無稽之談」,駁回全部請求,案件仍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